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松江生员 陆兆芳)

陆兆芳家里有个婢女,叫做绿英。

这个小丫头,身段很好,如绿柳扶风绕玉腰,模样很好,如翠云凝露点眉梢,可以说也只有陆兆芳家里才使唤的起这样的婢女。

陆兆芳不是普通人,家资阔绰,比较有钱了,积蓄也颇多,原因是他不是平民,而是一位生员。

生员,就是我们民间俗称的秀才。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繁复冗长,分成了童院乡会殿五个阶段的考试,而通过了童试和院试,你就成为了一名秀才。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有规定:

免其丁粮,厚以廪膳……各衙门官员以礼相待。

意思就是说,只要成为生员,朝廷免除劳役和赋税,平时还管你饭吃,地方官府对生员也要特殊对待,生员见官不跪,违法犯罪了也不能直接捉拿,更不能擅自用刑。

所以,在大明松江府,也就是今天的上海市吴淞江以南这一片,陆兆芳的生活还是很好的,他已经脱离了平民阶级,日子十分滋润。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陆兆芳怎么也想不到,横祸天灾,马上就到。

怎么回事儿呢,松江府有个大家族,董家,董家有子董祖常,生性风流,嚣张狂妄,平时就欺行霸市,无恶不作,松江百姓哪敢得罪贵人,平时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董祖常欺负平头百姓也就算了,某天他上街溜达,路过陆兆芳家,一眼就让他看到了姿色颇妙的婢女绿英,这家伙把董祖常看的眼睛发亮,直流口水。

你说你如果真的喜欢这个婢女,你可以找到陆兆芳,有交情呢,说不定陆兆芳就送你了,没交情呢,反正你们董家有钱,花钱买呗,二十两银子买不下来,一百两你还买不到么?

如果真的买不到,那没办法了,君子不夺人所好,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能要。

但是,董祖常蛮横惯了,说出来您都不相信,他竟然带着一群家丁,直接冲到陆兆芳的家里,强行把绿英给奸淫了。

此番行径,可以说是无法无天,让人震惊。

董祖常行奸之后,他拍拍屁股走了,但是陆兆芳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毕竟是个生员,陆家在松江府算不上大家族,可是也有不少亲戚朋友,不一定就畏惧董家,于是陆兆芳一纸诉状,就把董祖常和他背后的董家都告上了官府。

告什么呢?一告董祖常奸淫自家的清白婢女,二告董家治家不严,纵子行凶。

其实,这案子事实清楚,证据明显,官府是很容易判的,绿英是婢女,估摸岁数不大,很有可能是十二岁以下,那么按照《大明律》,应当判处绞刑,把董祖常给绞杀。

但是很奇怪,官府最后什么都没判,反而把案子给撤掉了,就是原告也不告了,被告也无罪了。

要知道,这是擅入民宅,暴力胁迫,强奸行凶,这也就是陆兆芳岁数大了无力反抗,他要是年轻,他把董祖常格杀在家里,都算正当自卫。

那这么严重的案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怎么回事儿?


(奸恶之徒 董祖常)

就在陆兆芳状告董祖常的这个时候,松江府里好几个乡绅出来打圆场了,大族何家的何三畏,大族吴家的吴尔成,他们站了出来,一方面劝陆兆芳宽恕原谅董祖常,一方面又施压于官府,因此这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何三畏和吴尔成都是本地士绅,士绅就是既有权,又有钱的人,他们往往是世家大族,出手阔绰,松江府的赋税,捐输都指着他们帮助,平时县乡修个桥,铺个路,盖个房子,也多仰仗他们出资,所以官府愿意卖士绅们的面子,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所谓士绅,这其中的“士”,指的就是这个家族中,曾经有人做过官,或者人家家里目前就有人在朝中做官,保不齐就在六部三司某处任职,官府的县令也开罪不起。

所以,既然士绅出马,那这事儿也就这么算了。

至于陆兆芳,兴许是私下里经由士绅调停,让董家赔偿了钱财,就此罢休,史书未载,那不得而知了。

反正出于自愿或者是强迫,陆兆芳只能撤诉,可是您想想受了这么大的气,他心里能好受么?那肯定不好受啊,所以陆兆芳是“甘心含忍,自秋迄春,抱病杜门”(《民抄董宦事实》),就是说他默默的忍受了这一切,春去秋来,他越想越委屈,因此生了一场大病,闭门不出,连客人也不见了。

官府没能为陆兆芳做主,但是民间社会的悠悠众口,那是堵不住的,董祖常奸淫良家婢女的事情很快在松江府传了个遍,坊间议论纷纷,百姓们对董家的厌烦之情更甚,甚至没过几天,就有好事者偷偷将整起事件编撰成了书册流传,书中大骂董家教子无方,贼人门户,痛斥董祖常禽兽不如非人哉。

舆论如波澜之江,发酵到这一步,董家在松江府地面上已经是人人唾弃,人人鄙夷,顺带着人人笑话了。

这时候,董家的当家人坐不住了。

这位当家人是谁呢?正是董祖常的父亲,董其昌。

董其昌这个人,来头不小。

他是万历十七年的进士,授翰林院编修,进宫之后更是俘获圣恩,担任了时为太子的朱常洛(即明光宗)的老师,后来历任提学副使,河南参政,光宗即位之后 ,又让他做太常少卿和国子司业,同时他还参与过《明神宗实录》的编修。

光宗死,熹宗立,董其昌再度升职,出任南京礼部尚书,熹宗死,思宗立,董其昌又任太子詹事,几年后退休。

可以说,董其昌和张居正,申时行,方从哲这种第一梯队的大臣不能比,但他也算是始终徘徊在本朝权力核心地带的大员,仕途顺风顺水,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而且,董其昌还是明末时期的著名画家,画画非常厉害,能直接影响辐射到清初的这种水平。

现在董其昌是退休了(当时是万历年间,因为患病,董其昌暂且退休,在家疗养),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松江府的大小官员们没有人敢得罪董其昌,因为大家都清楚,为官一任,董其昌在朝廷里能没有门生故旧么?人家是朝为田舍郎,暮在天子堂,和朝廷的关系,那指定是千丝万缕的。


(董其昌半身像)

民间对自己的儿子,对董家议论纷纷,董其昌不干了,他立刻就跑到官府去报官,希望官府可以揪出散布书册,攻击董家的幕后黑手。

官府的回答是:

董公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问题是,衙门里人力有限,流言恶语又没有来由,因此无从查起。

哎,不是不帮你啊,是实在帮不上忙,那总不能把大家的嘴都给堵上,这不符合《大明律》的章程。

官府是指望不上了,但是董其昌并不罢休,他家是大家庭啊,人多势众,于是他干脆发动家里的家丁自行寻访,一定要把这个写书册的人给找出来。

董家人蜂涌而出,几天之后果然锁定了可疑之人,这个人就是松江府的生员范昶。

缘是因为董家人秘密查访的时候,逮住一个叫做钱二的说书先生,正在酒楼里神采飞扬的向看客们讲述董祖常奸淫婢女的故事,董家人不由分说将其逮住,逼问他这个故事从何而来,而根据钱二交代,这故事就来自于范昶,是孟相公写的。

在董家人看来,范昶也是生员,陆兆芳也是生员,生员和生员那就同气连枝,说不定俩人就认识,而且能编出这样的书册,必然胸有点墨,那范昶为了替陆兆芳出头而编写书册,这设想起来十分合理。

正常来说,如果董家人认为钱二和范昶可疑,应该送官法办,可是董其昌做官做惯了,哪儿还由得官府过问,竟然直接让一众家丁把钱二和范昶捉到自己的家里来,他亲自进行了问询。

说是问询,和审讯也差不了太多了。

董家人强迫钱二和范昶下跪,老实交待,可范昶矢口否认,说此事和他无关,董家人不甘心,又把范昶带到城隍庙,让他对城隍神对天发誓,说这事儿不是自己干的,无奈之下,范昶只好叩头起誓,再一次申明了书册和自己无关,董家人这才把他放走。

其实仔细想想,您董大人这个时候已经退休了,你没有司法权了,你怎么能把人捉来自己自行审讯,何况还要强迫一个生员身份的人下跪呢?

这不仅仅是一种律法上的僭越,更是人格上的侮辱,所以范昶被放回家之后,他是郁郁寡欢,悲愤难当,郁结腹中,不过十日,竟然活活怄气而死。

范昶一死,范家人不干了,平白无故污人清白,还把人给逼死了,世上怎有如此之事?于是范昶的母亲,妻子,以及范昶的一个婢女,三个人,亲登董家讨要说法。


(屈身而死 范昶)

正常来说董家心虚,自该闭门不见,或者死者为大,既已铸成大错,就该为范昶的死负责,可是谁成想,董家的家丁们竟然一哄而上,将范母,范妻,范婢给控制起来,把她们押在不同的房间,然后“剥裤捣阴,血流如注”,就是说这帮恶奴们脱掉了范母,范妻,范婢的裤子,锤击她们的阴部,导致她们严重受伤,流了很多的血。

可以说,这是无耻的伤害和侮辱,是惨无人道的恶行。

民间的百姓们听说董家人竟然又干出了这样的事情,大家更是群情激愤,又想到平素自己的遭遇,已然是把董家当做了公敌。

陆兆芳是生员,范昶也是生员,两位生员接连在董家受了折磨,栽了跟头,是一死一伤,范昶的家人还被董家虐待,所以接连两桩事件在松江府的生员群体中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个阶级,他们很是共情,这些平素不出门,不管天下事的秀才们开始自发的走到官府,联名告状,要求惩办董家人。

侮辱和击打妇女的,自然不会是董其昌本人,而是董家的家丁干的,官府倒是无意袒护董家,可也只是抓了董家的几个家丁惩治一番了事。

不满意,大家还是很不满意。

想起被无辜糟蹋的婢女,含恨受辱的陆兆芳,白白葬送性命的范昶,以及被恶奴伤害的范家女眷,大家都咬牙切齿,目眦欲裂。

而在这种长期的不良情绪引导下,一场滔天之变,开始了。

最初的种子,是一篇不知道经由谁手的檄文,在市面上广泛流传,内容如下:

人心谁无公愤!凡我同类,勿作旁观。

(人心岂能不愤怒,但凡是天下百姓,到这一刻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

当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讨,以快人心。

(我们应该对无辜的受害者心怀怜悯,不要因为诸多顾虑而不敢惩治罪恶,我们要替天行道,平息民众的愤怒,这才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当问其字非颠米,画非痴黄,文章非司马宗门,词翰非欧阳班辈,何得侥小人之幸,以滥口名?

(想那董其昌,书法比不上米芾,绘画不如黄公望,写文章比不过司马迁,词赋也比不过欧阳修,他这样的小人,凭什么以侥幸的手段,获得如今的虚名?)

并数其险如卢杞,富如元载,淫奢如董卓,举动豪横如盗跖流风,又鸟得窃君子之声,以文巨恶?

(董其昌,他阴险如唐代奸相卢杞,贪婪如巨贪元载,荒淫奢靡如董卓,横行霸道如同盗跖,这等恶徒怎能伪装成仁人君子,用文采来粉饰滔天罪行?)

呜呼!无罪而杀士,已应迸诸四夷,成首而伏诛,尚须枭其三孽。

(可叹呐!杀害无辜的生员秀才,就应该让他们流放边疆,如今他们更是恶贯满盈,应该处以极刑,甚至把他们斩草除根)

较之此恶,不啻有差,若再容留,决非世界!

(如果再纵容这样的败类存在,那人世间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了)

公移一到,众鼓齐鸣,期于十日之中,定举四凶之讨,谨檄!

(此檄文出世,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响应,十日之内,发誓要铲除元凶,特此昭告天下!)

檄文的内容到今天已经不全了,有遗失,但是我们可以说,这篇檄文那也一定是出于高人之手,甚至有可能就是之前流传甚广的书册的编写者,这背后的一切,基本上都是这个人在推波助澜,在幕后做推手。

至于这个人是谁,那不知道,只能说有这么个人。


(抄家董宦)

这个人抓住了民众们对董家的长期积怨,又把矛头直接指向董其昌,那这篇檄文一出来,一下子就把民众们心中的愤怒给点燃了。

大家再也遏制不住,生员秀才,贩夫走卒,平头百姓,甚至是跟着一起凑热闹的泼皮无赖,以及松江府(甚至是周边地区)无数的民众,在万历四十四年三月十六日的傍晚,对董家大宅发起了一场冲锋。

上万人一哄而上,踹开了董家的大门,开始打砸抢,能抢的都抢走,抢不走的就砸碎,至于房子,能破坏的部分全部破坏,董其昌珍藏多年的书画,古玩被劫掠至尽,数年财富积累洗劫一空,最后有人还放了一把大火,将整个董宅付之一炬。

松江府如此豪门大家,几日之间,那是夷为平地。

董宅里还有一块匾额,是董其昌亲笔所提,其木耐燃,一直未能焚毁,于是有人拿起这块匾额,将它丢到了水中,并说:

看,我把董其昌沉到了水里。

其实董其昌反应还比较快,前脚民众破门,后脚他就带着家人逃走了。

毁坏活动不止董宅,还波及到了别处,松江府里有一处寺庙,门口匾额上写“大雄宝殿”四字,正是董其昌所书,百姓们看到这是董其昌的字,纷纷投石而掷,吓的寺庙里的和尚们赶紧把匾额拆了下来。

董家多有不法,得此恶果,然而站在大明朝廷,站在案发地松江官府,或者是站在《大明律》的角度来看,众人冲击毁灭董宅的行为,也属于是违法犯罪行为。

史料记载,参与这次袭击的人数,有上万人,真假有待商榷了,但是肯定很多人,如此大案,朝廷震动,可是你要说捉人,真要都捉起来,松江府难免十室九空,所以当时朝廷的处理是,法不责众,只诛首恶,只是把几个生员秀才,以及主要滋事的民众抓起来,生员褫夺功名,民众承受廷杖,唯一在这场袭击中被定了死罪的,只有几个趁火打劫的地痞流氓。

当然,这么处理,其实和董其昌有很大关系,因为董其昌不断的向朝廷上疏申辩,说这件事儿,是背后有士人,或者是有官员教唆,怂恿当地的生员们恶意造谣中伤,百姓们属于是偏听盲从,这才导致了自己的家宅被毁,反正他拒绝承认是因为董家触犯众怒才遭此对待。

只是很奇怪,董其昌三十五岁走上仕途,八十岁告老还乡,他这一辈子啊,奉行中庸之道,基本不得罪官场之人,在晚明那个文臣乱斗,无人能置身事外的环境中,董其昌却和东林党相处不错,在东安派享有贤明,甚至和反东林党人关系也挺好,惶惶晚明,又有谁非要这么不死不休的针对他呢?

《民抄董宦事实》的这本书没有作者,而在清修《明史》中,董其昌又完全变了一个人:

督湖广学政,不徇请嘱,为势家所怨,嗾生儒数百人鼓噪,毁其公署。(《明史·董其昌传》)

说董其昌做官的时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因此遭到有权势的人的记恨,权贵们才唆使众人,毁坏他的家宅。

孰是孰非,真真假假,是民抄了董宦的家,还是士抄了董宦的家,或许也只有,天知道了...

参考资料:

《黑白传》、《民抄董宦事实》、《明史·董其昌传》

商传.关于晚明城市民变的几点思考.学习与探索,2011

吴建华.“民抄”董宦事件与晚明江南社区的大众心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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