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意味着一个人有犯罪记录。有犯罪记录,还能不能保住工作呢?比如在民营企业工作、在国有企业工作、在事业单位工作、当公务员等等,一旦被判刑,还能继续工作吗?有工资吗?有退休金吗?我们为大家梳理一下。

首先,被判刑的人,刑罚的种类分很多:死刑、死缓、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管制、免于刑事处罚。被判刑的种类不同,结果也就不同。死刑自然是一了百了,更别谈工作了。遭受其他判罚,对工作的影响如何,经过检索人社局的各种法规,简单总结如下:

一、民营企业的人被判刑,还能不能继续工作,取决于公司的规定、老板的态度。

民营企业的员工犯罪被判刑,还能不能继续工作,往往取决于老板。老板想开除基本上就可以开除,老板想留人基本上就可以留人,没有特殊规定。除非一些特殊职业,有相关从业资格被吊销,那么就不能继续从事该职业了。比如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只要故意犯罪,就可能被吊销执照。

二、被判缓刑,还有工作、工资?

机关干部,被判缓刑,不一定会被开除。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如果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可以继续叙职的。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不能叙职。工资问题,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照职务,发给相应的工资。缓刑期满后,表现好的,可由其直属上级或主管机关批准,正式分配工作,重定工资级别。“缓刑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应比“留察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略低,以示区别。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三、被判处管制,一律开除?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其职务自然撤销,是否收回,由原单位根据其犯罪性质研究决定。不予收回的,办理开除手续。收回的,安排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期满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四、被判处拘役,一律开除?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


五、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一律开除公职?

工作人员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或被判处刑罚(主刑)执行后,又改判免予刑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和服刑期间可计算连续工龄。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分或改判免予刑事处分的,应由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给予适当行政处分,以至开除公职;未开除公职的一般应降低原工资待遇。

六、缓刑考验期内,能恢复公职?

对于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而受到企业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其留用察看处分期满后,虽仍在缓刑期内,但表现好的,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恢复其正式职工身份。

七、缓刑考验期内,能不能增加退休费?

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并按规定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如在缓刑期间适逢国家规定给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则不应给其增加,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按规定增加,但缓刑考验期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八、退休职工,被判处缓刑,还能享受退休待遇?

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退休待遇。

九、被判缓刑后,还能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劳人老函〔1987〕5号文件精神,凡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的干部,都不能办理离休手续。其退出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待遇和管理等,由你省研究确定。(针对福建省老干部局的请示)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由于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和工资级别均未确定,加之,缓刑又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考验期限。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

十、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还能享受退休待遇?

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否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问题。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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