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岗,工资照领?

这种“躺赚”的美梦

有人真敢做!

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发布一起

“吃空饷”型职务侵占案件

公司班长伙同他人伪造考勤记录

骗取工资、奖金、医保社保

最终全员获刑!


案情回顾:

古某在厦门Z公司(化名)日常负责员工考勤登记和离职手续。2019年起,她发现公司考勤系统存在漏洞,竟动起歪心思。

01

虚构员工

代打卡三年骗取工资和医保社保

古某安排陈某办理入职,但陈某从未到岗。古某不仅每天代其打卡,还伪造考勤记录。2021年后,她甚至雇佣同事李某“接力代打”,三人合伙制造陈某“在职”假象,导致公司损失27.7万余元。古某从中骗取工资、奖金23.7万余元,后支付1.9万元给李某作为报酬,陈某则“躺着”白拿医保社保3万余元。


02

离职员工也成了“工具人”

甚至,离职员工也成了“工具人”!2021年,员工王某提出离职,古某提议“离职不离岗”,继续用王某的考勤卡代打卡,伪造其上班记录,又骗走公司12万余元。

事发后,陈某经电话通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第一次讯问未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李某、古某也分别自行投案,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后来,古某、陈某共同赔偿Z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7.9万余元,李某赔偿厦门Z公司经济损失1.9万元。

案发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古某、陈某、李某提起公诉。古某等三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判决:

3人全部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古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陈某、李某将Z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近日,海沧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古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8个月,罚金1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吃空饷”的犯罪数额怎么算?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用人单位该如何规避风险?

法官说,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用人单位应及时完善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注销账号权限、采用动态考勤(如人脸识别)、定期核查工资发放记录等,有效防范职务侵占风险。


“吃空饷”的犯罪数额怎么算?

法官分析说:工资奖金:直接到手,当然算;医保社保:虽未进个人口袋,但属于单位支付的成本,也要算;税费、伙食费:公司代缴的费用,同样是损失。


法官提醒

“聪明”用错地方

终将付出代价!

职场人应严守法律底线

企业也需完善内部管理

不给“蛀虫”可乘之机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编辑 陈思亲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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