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赵某、王某某、陈某某执行死刑。三起案件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这些判决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终极震慑,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侵害未成年人者,必受法律严惩!

赵某案:以“教员”身份为掩护,在非法“成长教育基地”长期虐待、拘禁未成年人,通过殴打、体罚形成心理控制,对8名未成年女性(含3名幼女)实施强奸,并逼迫被害人服用避孕药,导致多名受害者罹患妇科疾病。其恶势力团伙的运作模式,暴露了无证教育机构监管的严重漏洞。

王某某案:利用网络虚拟身份,伪装成导演、演员,以“拍摄裸照检查身体”为幌子诱骗未成年女性,通过威胁公开隐私实施性侵。9名受害者中7名为幼女,甚至包括精神发育迟滞儿童。其精心设计的“分饰多角”骗局,凸显网络犯罪隐蔽性与欺骗性。

陈某某案:曾因强奸罪被判刑,却冒充学生潜入初中生社交群,以“交友”为名实施性侵。3名幼女遭其单独强奸7次,轮奸1名幼女3次,甚至导致受害者自残、辍学。其再犯情节与犯罪手段的恶劣性,印证了“再犯必严惩”的司法原则。

这些案件不仅是个人道德沦丧的体现,更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深层短板:教育机构无证经营、网络平台审核失守、家庭监护缺位、性教育滞后等问题交织,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最高人民法院对三案罪犯的死刑核准,彰显了司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最高法通过死刑判决明确传递“罪行极其严重者必处极刑”的司法立场。三案中,罪犯均存在强奸幼女、轮奸、长期胁迫等加重情节,突破了法律容忍的底线。

判决不仅是对个体的惩处,更是对系统性问题的警示。赵某案暴露教育机构监管失守,王某某案揭示网络犯罪技术漏洞,陈某某案反映熟人作案防不胜防。最高法同步向教育、网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如严格机构准入、净化网络环境、强化性教育等。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屡禁不止,需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家庭监护要从“疏于沟通”到“主动守护”,陈某某案中,幼女误将侵害当作“恋爱”,暴露家庭性教育缺失。家长需打破沉默,通过情景剧、动画等儿童易接受的形式普及防性侵知识,并关注孩子心理变化。

学校教育要从“应试导向”到“安全奠基”,赵某案中,非法教育机构长期体罚学生却未被查处。学校应开设防欺凌、防性侵必修课,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考核。

技术治理要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阻断”,王某某案利用网络虚拟身份作案,呼吁推广AI人脸识别、建立未成年人敏感词库,阻断犯罪信息传播链条。

司法保护要从“个案审判”到“制度完善”,北京市检察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00%提前介入,并对78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这一模式值得推广。同时需严查“隔空猥亵”等新型犯罪,避免法律滞后性。

三起死刑判决,是正义的伸张,更是对全社会的警醒。未成年人保护不能止于个案严惩,更需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防护网。唯有让每一名孩子感受到安全与尊严,才能真正实现“侵害孩子者,必无藏身之地”的法治愿景。

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 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文明社会的底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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