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第十八期
《民法典》法律日历
2025年是民法典施行的五周年,以《民法典》内容为核心的普法栏目「法律日历」,每周一期,用专业的视角帮您还原案情原委,分析复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精选案例」精心挑选涵盖婚姻、继承、合同、物权、人身等方面的一百余个生活案例,分析案情、普及法律常识;「名词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读者解释专业的法律名词,传承法律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关注栏目不迷路,每周一期两组案例,欢迎关注!(关注我们,即可在公众号菜单栏“法律日历”查看往期内容~)
TIPS:文末含互动答题
名词解释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精选案例(三十五)
【汽车提存无人取回】
刘先生在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约定由美国发货,但由于提车周期较长,到货时,该款汽车比购买时价格便宜了很多,刘先生拒绝领取。
双方沟通无果,4S店选择将该汽车提存,若五年后,双方都没有行使取回权,提存机关该怎么办?
法律解释
提存机关有负责妥善保管提存物的义务,行使提存的期间适用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本案中,刘先生购买了汽车因为价格下跌而拒绝取车,属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若超过五年,双方都没有行使领取权的话,取回权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精选案例(三十六)
【撤销对女儿的钱财赠与】
李大爷有一儿一女,他多次资助出嫁的女儿小舒投资经营,累计金额达30万元。2019年8月,小舒购买新房时,李大爷又给了她20万元装修费。2021年1月,李大爷因心绞痛住院三个月,出院后被小舒接回家中居住。
小舒与哥哥签订协议,约定由她承担李大爷的赡养义务。同年3月,父女俩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女婿报警处理,还妄言李大爷有精神疾病,夫妻俩拒绝让李大爷继续在家中居住。李大爷主张撤销对女儿小舒前后共计50万元的钱财赠与。
法律解释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李大爷对女儿小舒的现金给付属于赠与性质。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小舒未尽到作为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夫妻俩处理家庭矛盾方式不当,严重侵害李大爷的合法权益。因此,李大爷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赠与的财产,同时不免除小舒法定的赡养义务。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相信看完以上知识点介绍后
大家对《民法典》
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接下来
通过一道题目来自测下吧!
判断题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回答错误
回答正确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回顾更多《民法典》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1.《无规矩不成法》.二〇二五民法典日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