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友们小区里有装监控探头吗?

一方面是小区安全的“守护者”

一方面监控可能存在的

隐私泄露问题

大家有想过吗?

最近

家住长宁区虹仙小区的业主金女士

就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反映了这样一个情况

虹仙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的老小区,停车资源较为紧张,因此,小区内有不少业主习惯在违禁区内停车,而金女士所在的楼栋附近就经常有车违停。



由于主干道狭窄,担心会影响急救车辆的进出,今年4月11日,金女士通过"随申办"APP上的"随申拍"功能,匿名反映了这个问题,并勾选了“不用回复”。



昨晚(5月14日)7点

记者来到小区

看到果然有车辆

违规停放在小区的主干道上

金女士:这个就是禁停区,禁止停车线都画好的。

记者这个线画的是大叉,是禁停标志而不是车位标志,如果(禁停位子)停放车的话,主干道宽度就变得很窄


由于小区内车辆违停问题始终没有改善,4月22日,金女士再次通过"随申拍"匿名反映了这个问题,并和上一次反映一样,照例勾选了"不用回复"

为何匿名投诉呢?金女士表示,她只是希望物业及时整改就好,所以选择了匿名投诉,也勾选了不用回复。没想到当晚下班回家后,金女士却突然被楼组长拦下,开口便问她为何要投诉物业

楼组长:物业让我问问你对他们有什么看法吗?有什么不规范吗?

金女士问题是他们怎么会看到是谁(投诉的)

楼组长:看得出的呀,因为看到你从楼道里走出来,探头都可以看的

金女士但是这是隐私啊,是不对的,就算我从这里走出来,他们怎么知道我住几零几?


明明没有公开自己的身份

怎么会被精准锁定的呢?

沟通中金女士发现,原来物业为了找到匿名投诉人,竟调用了小区内的监控,先是锁定了当天自己拍照的方位,再通过主干道公共视频一路追踪,找到了金女士所在的楼栋;最后通过楼组长及邻居的辨认指证,精准定位到了金女士家。事发后,还有多位邻居曾当面找到她,劝说她不要投诉物业


金女士 投诉人:

楼栋里的人就说,我们以后还要靠物业停车的,你还是不要投诉他们了。而且通过12345的回复,物业承认他们的确是通过监控来查谁是匿名投诉人,而且他们说这是为了调查问题,给我带来了不适,也没有表示任何歉意


担心隐私泄露

又担心被物业报复

金女士选择了报警


金女士 投诉人:

"保安"不等于"公安",你应该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我觉得这是一种"软暴力",我不希望物业通过这种施压的方式,让周围的群众给到匿名投诉人压力。公民享有"隐私权",保安调监控应该是通过公安机构,而不是私自调阅。


既然是匿名投诉

那物业为何要如此兴师动众

又是调监控又是找人看

千方百计锁定投诉人呢?

对此

小区物业负责人解释说

他们是想和匿名投诉者当面沟通

上海新长宁集团仙霞慧生活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部副经理 张奇敏:

因为涉及匿名,所以想厘清工单内的描述内容,想看一下现场实际情况与工单描述是否一致,所以管理处就采取调阅监控的方式,期间通过属地居民干部帮我们确认诉求人的信息,也是希望通过面对面沟通,把这个事情说讲清楚

至于禁停区内

为何允许车辆停放

这位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上海新长宁集团仙霞慧生活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部副经理 张奇敏:

原先这个车位是没有禁停标志的,后来因为小区加装电梯,有些居民对于停车认为有尾气,所以我们在这里做了小调整,(在居民楼前)画了这个禁停区域,时间久了有部分原来投诉的居民搬离,对这个(禁停区停车)要求降低了,逐步禁停区域可以开放,成为弹性车位。这是根据"四位一体"协商决定的。

记者:不是我们停车管理规约当中的(规定禁停区域)?

上海新长宁集团仙霞慧生活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部副经理 张奇敏

对(不是),(再加上)车位重新开放后,地面(禁停)划线部分确实没有重新取消,工作细致程度还是不够


记者提出,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须,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物业这么做是否涉嫌违法?

小区物业负责人承认

流程违规,教训深刻

上海新长宁集团仙霞慧生活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部副经理 张奇敏:

一般按照现行法规,应该在属地公安的陪同下调阅,因为工单的回复是有时效性的,我们想提高工单的处置效率,所以在这个上面有些着急了,在调阅监控过程中,可能忽略了公共视频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是一个比较深刻的教训


法律界人士也指出

物业此举已触犯法律红线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邹华:

今年4月1日我国已经提出新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根据第16条相关规定,物业作为公共视频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视频,同时不得泄露采集到的信息和个人隐私,要调阅公共视频,起码要通过公安、法院等国家强制机构才能调阅,物业应当对于管理人和查看人,入职审查,包括保密制度教育,包括整体岗位培训,都应当要建立完整制度。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主体

有公共视频调阅、使用的便利条件

那么,谁来监管物业

对公共视频的合规使用?

如果使用数据不当

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法律界人士指出

目前上海尚未有监管细则

仅有处罚规定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邹华:

今年4月1日的条例是国家级的、国务院推的,对于上海来说急需尽快推出管理细则,物业没有建立管理制度,应该由哪个部门进行制约,指导进行管理制度制定。对于泄露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涉及到治安处罚,就是公安处罚,如果涉及到网上再更加严重的话,可能会上升到刑事处罚,网信办也可以进行处罚。

坊友们小区公共监控

有过隐私泄露的情况吗?

你觉得还有哪些方面可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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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李仕婧

编辑: 盛莉

视频编辑: 陆天宇

摄像: 朱勇

责编: 李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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