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9日,嘉定区临夏路某小区突发火灾再次敲响安全警钟!一块二手电瓶引发的5平方米火情。
临夏路某小区101室突发火情
经查,快递员贾某为图方便,3月29日3时40分,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至厨房充电引发燃烧。过火面积5㎡,虽无人员伤亡,但暴露出重大安全隐患。经查,涉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为二手非正规渠道购入,充电行为发生在已配备集中充电设施的小区,令人警醒!
处罚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江桥镇城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贰佰元罚款处罚。
所幸
上述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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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动自行车日常养护
预防起火很重要
以下注意事项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