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蚌埠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小区电瓶车充电服务费过高。未发布新规前,充电4小时仅需1元,现在充电4小时需支付1.77元,多出近80%的服务费,且服务费按照每小时收费,1元可以充2度电,电费0.5元,服务费近0.4元,不仅大大提高了充电成本,而且增加了私拉电线及电瓶车上楼入户充电的风险。希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费采取按次收费或降低收费,用更合理的方式收取服务费”的问题。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朝阳街道观澜社区已与物业以及充电桩管理公司进行核实了解。充电桩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皖发改价格函[2024]439号)文件的指导规定收取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并且在充电桩处进行收费标准公示。
根据电瓶车充电功率的不同标准收费不同,充电桩运营商依据文件收费情况如下:电瓶车功率在200W以下的一块钱充电时间约5小时,每小时服务费0.12元;电瓶车功率在200-300W的一块钱充电时间约4小时,每小时服务费0.15元:电瓶车功率在300-400W的一块钱充电时间约3小时,每小时服务费0.20元;电瓶车功率在400-500W的一块钱充电时间约2小时,每小时服务费0.29元;电瓶车功率在900W以上的暂不支持。
2、对于“增加了私拉电线及电瓶车上楼入户充电的风险”,观澜社区网格员将加强入户充电危害宣传,物业管理方将严格管理电瓶车上楼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入户充电和私拉电线等情况及时制止。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