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海市海城区向海大道与北海大道路口,发生一辆电动车在红灯亮起后强行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再次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安全警钟。

当天22时20分许,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北海市海城区向海大道与北海大道路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调取视频监控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初步掌握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22时14分许,陈某某驾驶北海M0***号电动自行车,沿北海市海城区向海大道与北海大道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与邹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A2****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陈某某、邹某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陈某某、邹某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均为0mg/100ml,排除酒驾嫌疑。据陈某某交代,自己平时也知道闯红灯危险,但当时想着赶时间,觉得不会那么倒霉就出事,没想到侥幸心理害了自己。如今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伤痛,还要承担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真是得不偿失。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陈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邹某某无责任。

北海公安交警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遵守交通规则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基本前提。无论是驾驶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逆行,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千万不要闯红灯,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什么时候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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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爆料/商务合作:17707896114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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