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4月30日至5月5日
吉安公安交警
在全市范围内
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现对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5月1日13时许,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窑头中队民警在万安县百竹线01公里100米路段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时,查获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5月1日20时许,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吉安县星火路口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5月1日15时许,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沙村中队在906县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5月1日20时许,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吉水县龙华北大道与吉阳大道交叉口900米东山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赣D3***3小型汽车驾驶人易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5月1日21时许,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在沿江路榕树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曾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4月30日21时许,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安福县武功山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谭某涉嫌饮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4月30日21时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工农兵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5月1日10时许,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君山大道与兴华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内人头攒动,于是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民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5月1日14时许,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井开大队民警巡逻至庐陵大道与吉太路交叉路口时,发现赣D1***3小型汽车存在超员的违法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 民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吉安公安交警
将继续加大对
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随意变道
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
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
全力保障平安清朗的
五一假期交通环境
来源:吉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