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30年光阴长卷
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历历在目
我们用30张珍贵的老照片
讲述30个难忘的影像故事
回眸上海一中院走过的砥砺征程
透过光影
铭记每一个定格的历史
见证每一次法治的进步
重温每一瞬的意义非凡
这些珍贵的回忆
将在中国法治的岁月长河里
永久留存
续写传奇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30年光阴长卷的第十四卷。
这张承载着岁月印记的照片,将时光拉回到世纪之交的上海一中院。画面中,一队身着迷彩服的法警正在未完工的大楼前展开擒敌训练,他们整齐划一的动作与身后拔地而起的新审判大楼钢架相映成趣,勾勒出一幅动与静、力与美的时代定格。
李学忠正在接受采访
时任法警支队副支队长的李学忠(退休时任上海一中院副巡视员,一级警监)回忆,“当时,正遇新大楼建设如火如荼,我们曾打趣‘大楼要建多高,警务水平就要提多高’。”彼时,晨光中练习格斗的身影,暮色里反复推演的身影,构成了这支队伍最动人的剪影。
“我是2001年10月从上海高院调到一中院任职的。之前的支队长是赵亚光同志(2003年调任高院法警总队长,退休时为副局巡视员,二级警监),副支队长是杨凯同志,他们一班人为支队的初期建设花尽心力,做出了贡献。”
建院之初,也是法警支队的初创时期,队伍构成多元,没有集中办公的场所;警务工作繁杂;警训上缺乏场地、器材,以及训练大纲科目。一直到1997年,最高法院颁布《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法警队伍才有章可循,开始逐渐收拢队伍、建章立制,从警政,警务,警训三个方面陆续展开。那时,对于基础还比较薄弱的一支队伍来说,短时间内要形成战斗力,并非一朝一夕。
首先,准军事化的管理是起码要求。其次,法警由松到紧的思想转变需要一个认识吸收过程。第三,上下思想统一,形成合力,解决好工训矛盾。
司法警察整装待命
从严格训练开始,坚持科学、刻苦、有针对性训练。努力克服工训矛盾,见缝插针;克服场地限制,因地制宜,按需分组开展训练;克服畏难情绪,加强思想教育,实行考核奖励相结合训练。严格要求,不搞特殊,全员训练。
“值庭,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身姿挺拔、精神饱满,并具备‘长续航’能力;押解,要做到‘行如风,控如钳’,步伐稳健、戒备严密,并具备‘快反制’能力;看管,要做到‘察如炬,守如磐’,目光敏锐、履职专注,并具备‘零疏漏’意识……所以,后来很多法警都深有感慨:‘法警的工作,可以说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
访谈中,每每谈起法警支队的成长与进步,李学忠满脸自豪,充满欣喜,一幕幕训练场景,历历在目。
司法警察训练中
经过数年时间的强化训练,法警的面貌焕然一新,战斗力也有了明显提高。
如果说日常训练铸造了钢筋铁骨,那么案例复盘则锻造了风险意识。
“我们会定期从全国发生的警务事故中提炼出操作禁忌,吸取经验教训。比如,2002年某省发生重大刑事被告人当庭脱逃事件,支队就召开多次会议拆解处置环节,将‘双人四点位’押解规范纳入操作章程。”
每次重大案件预案更是经历三重淬火:推演模拟突发状况,实地演练处置方案,总结复盘解剖每个动作细节。正是这样严格要求、反复总结,让这支队伍在重大庭审保障中保持着安全零事故的纪录。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四专两室”建设,从硬件上增加了确保安全的系数。
当数字化浪潮拍打法院门槛时,上海一中院再立潮头。
“司法警察讲究三个慎用:一是慎用警力,二是慎用警械具,三是慎用强制措施。实现科学用警、高效用警迫在眉睫。”
2002年,上海一中院以敢为人先的魄力,自主研发了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司法警察管理信息系统”,改善了传统手工记录、纸质传达,信息不畅的状况,实现警务安排科学化、警力布防透明化、业绩评估可量化、风险提示自动化,警务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司法警察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完成这项“信息化管理”的先行探索,这支队伍攻坚克难,没有现成的参考,就与技术人员深入到警务一线,深入实践反复推敲,把每项警务工作“掰开”研究,再连结成线,合成系统。
“设计几易其稿。”李学忠至今难忘那段和技术人员泡在一起的时光,“我们目标是各功能模块既符合警务规范,又便于实际操作。”
这套系统后来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学习的样板,经过多次迭代升级,至今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警长制”提升法警队伍战斗力
为优化警力配置、细化管理单元,2005年,上海一中院又率先推行“警长制”改革,构建起“支队—大队—警组”三级管理体系,使警务保障更加精准高效,也为培养法警后备管理干部奠定了基础。
“一个软件、一次警务改革,还有一本书。这是我们队伍改革中的‘三个一’。”说到百余页的《司法警察实务操作指南》,对一中院司法警察来说,那可是个处女作。平时少执笔杆子的法警,却几乎每个都动笔,把多年实战经验倾注在这“武功秘籍”里,经刑庭一批研究生法官专业把关后正式出版。
有位年轻法警回忆:“第一次看到这本指南时,我才明白什么叫‘把简单的事做到极致就是不简单’。”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特别讲纪律”,建院开始,这支队伍的工作一天都没有懈怠过。从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到历任支队长、大队长,以及全体法警不懈努力,一路走来,这支队伍步伐越发矫健坚实:
1997至2000年,连续4年获院集体三等功;
2001年,被上海高院评为年度优秀法警队;
2002年4月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满意的法警队”荣誉称号;
2005年10月,又获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
并多次获评市高院一级警队、上海法院“模范警队”……
“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不是主体,但影响主体。”正如李学忠所说,司法警察,就像一面坚固的盾牌,维护司法秩序,守护法院安全。
文:王双
值班编辑:卜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