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七天内两次办婚礼”的事件引发网络广泛关注。涉事男子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交通运输局一名编外工作人员。目前,该男子已被开除。
据网友爆料,5月初,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发布婚礼请柬,称将于5月10日与女方黄某某举办婚礼,并配发婚纱照。照片显示,两人着黑色礼服和礼裙,姿态亲密,获得不少祝福。
然而仅仅几天后,另一份婚礼请柬出现在社交平台上,落款为5月17日,男子同样是潘某某,但女方却变成另一名女子。
新的一组合照中,两人站在“囍”字背景前,男子着浅棕西装,女方身穿白裙,神态自然。
一周之内连续发布两场婚礼的请柬,引发大量质疑。部分网友指出,这种行为涉嫌道德失范,甚至有人质疑其是否触犯婚姻相关法律。
5月20日凌晨,松阳县相关部门发布通报称:潘某某系松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与黄某某、周某某同时保持恋爱关系。5月10日,潘某某与黄某某举行了婚礼;5月13日,他向周某某提出取消原定于5月17日的婚礼计划。经查,潘某某与上述两人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通报指出,潘某某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处理。
知情人士透露,黄某某为县交通局在职职工,与潘某某交往长达7年。而周某某则系当地一家银行职工,与其交往约3年。两位女性原本互不知情,直到婚礼邀请函在社交平台流传,引发关注。
据悉,周某某的朋友偶然在网上看到潘某某与他人举办婚礼的信息,告知后引发对峙。周某某曾前往潘某某家中质问,误以为黄某某为第三者。后经对比时间线,才确认自己为后介入者。
更有知情人爆料,涉事人潘某某是交通局的编外人员,每个月才3000元左右的工资。而两名当事女性都有稳定的工作,除了潘某某仪表堂堂外,真不知道两人图他什么?
另有消息称,潘某某的家属对其与两名女子同时交往一事知情,并曾劝说其与工作单位同事黄某某结婚。然而,潘某某并未作出明确选择,最终导致事态公开。
官方通报称潘某和两人都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也构不成重婚罪,虽然婚礼和结婚并不一个性质,但婚礼在大家的认知中,基本等同于结婚。而且婚礼一般都有亲戚朋友参加,对女方的名誉绝对是个伤害。
不得不说潘某某是真的渣,见过脚踩两只船的“时间管理大师”,但在一周内连续和两个女性举办婚礼,还瞒着双方,还是闻所未闻。如果说女方可能是蒙在鼓里,但潘某某明知会穿帮的情况下,却提前筹划2场婚礼,出现意外才通知取消,实在太离谱。
估计这件事双方对质之后,潘某某连二选一的机会也没有了,另外连3000元的工作也保不住了。所谓鸡飞蛋打,但却一点都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