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行政复议、3次行政诉讼,广西百色隆林县某民营汽车服务公司近年来围绕新增投资和当地政府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据媒体报道,该公司赢了所有官司却输了市场,几次申请新增新能源出租车,当地政府部门从同意到以市场饱和为由不予批准,中间仅间隔4个月,而得到几级法院判决明确支持的民企却依然举步维艰:交通运输局称“县里不通过”,县里说“这是交通运输局的事”……
你说归他管,他说是你的事,这一来一回的公然扯皮让人不解。不过,梳理这家民营企业在求生存、谋发展过程中遭遇的掣肘,其实并不难判断个中的是非。
2020年进入隆林市场的这家民企汽车服务公司,一开始还承担了协助当地政府整治载客三轮车和“摩的”泛滥问题的使命,当地政府曾为此“引进”多家出租车公司。而在后续的企业发展过程中,新增运力的申请在获得当地原则上同意的意见后,后续走程序却突然遇冷,交通运输局报上去的请示“上会”迟迟没有结论。从之前的同意到后来的不予批准,时间相隔了4个月,至于个中不批准的理由也是花样翻新,甚至错别字频出。按照涉事地方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是“上常务会议县长他们不通过”。
特别令人不解的是,县市两级法院明确支持民企诉求的判决,也同样无法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2月被判决撤销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五个月后依然是换个理由“不予许可”,拿出的依据甚至是2019年3月已经废止的文件。来来回回这么折腾,挑衅的是司法裁量的权威性,也让民营企业产生“法院判决明显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想法,而重回“信法不如信访”的老路。
详加梳理可以看到,引进涉事民企是在2020年,“原则同意”企业新增运力申请是在次年5月,而在此之后,当地主政官员发生变动,进而就是民营企业感受到的“态度大变”。这种疑似“新官不理旧政”的情况对公众而言已经不算陌生,舆论对其症结、后果的阐述已经足够详尽。但当事情再次落到一个具体的企业身上,政府公信力的无端损耗、企业运营的举步维艰无疑又是崭新的现实。
因为“上常务会议县长他们不通过”,所以具体的办事机构就只能挖空心思、绕着圈去想各种不予许可的理由,哪怕是法院多次判决撤销也依然我行我素,这样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该作何感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是国家法治最核心的要义,地方政府不守信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很难让市场主体有充分的规则预期。
今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开展执法活动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对其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响应、处置”。法律还对“新官不理旧政”问题亮明了态度,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在具体实践中不明确申明理由,而事实上存在“新官不理旧政”“新官不管旧商”的情况,也同样需要从维护政府公信出发而不能一再放任。
民营经济的大发展,迫切期待国家法治的充分实践、反复实践,而依法行政则是其中最为要害的底线要求。违反法律、挑衅司法,不能就这么算了。谁让民营企业“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谁就得付出代价,这是挽救地方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机会,必须得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