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惠州市贸促会原党组成员、副会长陈党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

通报称,经查,陈党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以“逃逸式”辞职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赠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取得、股权转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党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党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任惠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4月23日,惠州市贸促会原党组成员、副会长陈党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陈党生资料图。

履历显示,陈党生,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12月,广东博罗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早年,陈党生曾在博罗县湖镇镇中心小学做过两年教师。1993年后,陈党生进入湖镇镇政府,先后任湖镇镇政府企业办副主任、湖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5年8月后,任博罗县湖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2005年,陈党生从湖镇副镇长调任大亚湾区招商局局长,2005年12月后,先后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商局局长、惠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外经机关党委书记。2009年3月后,陈党生任惠阳区镇隆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2012年11月后,任惠阳区淡水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14年7月后,陈党生任惠阳区政府副区长。

2020年6月19日,惠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上,接受陈党生辞去惠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2020年6月后,陈党生转任惠州市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2020年6月,惠州市贸促会处级干部分工显示,在六位处级干部中,党组成员、副会长陈党生位居第二,主要分管对外联络部、国际商会秘书处。2021年之后,陈党生鲜少在公开场合露面,直至官宣被查。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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