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招函〔2025〕187号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商务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消费品工业集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1号,以下简称《方案》)与《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消费品特色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商招〔2025〕45号)(以下简称《要点》)关于创建消费品特色园区工作任务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产业导向,突出特色优势。对原有八个重点支持行业进行加力扩围,围绕食品、医药、轻工、纺织、家用电器及消费电子等重点消费品行业,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区中园”“镇中园”形式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二)强化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条。鼓励园区围绕主导产
业延链补链强链,形成“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服务平台”的协同发展模式,提升产业链韧性和本地配套率。
(三)深化省市联动,促进协同发展。鼓励市级消费品特色园区创建培育,优先从产业集聚度较高,产业发展定位清晰,建设基础较为完善,具备产业招商潜力的市级消费品特色园区遴选认定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市级消费品特色园区管理部门。
(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和区域功能分区。
(三)申报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具体,有能够满足消费品特色园区建设的集中连片建设用地及使用年限。
(四)申报园区具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具有一定数量的特色企业,并形成一定规模效应和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
(五)申报园区具有一定数量的特色消费品工业招商引资在谈或签约落地项目,已建立目标企业库和招商台账,制定年度招商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精准招商活动。
(六)申报园区应进行可行性研究,从消费品特色园区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并出具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可研评估报告,为申报认定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七)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鼓励支持发展消费品特色产业。园区具有较为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机制,相关工作专班发挥作用明显,能够有效推动园区建设和发展。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第二批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申请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报送各市商务局。
(二)各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工信、招商引资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申报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
(三)省商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省商务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确定第二批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拟认定名单。
(五)将拟认定的第二批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认定并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商务局提交的推荐申报文件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并附光盘两张。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各市商务局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申报,对逾期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 瑶 郭 武
电 话:0351-4078239、0351-4066031
附件:第二批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申报材料编写要求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招商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