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份报名,三月份批准入伍,四月份就被武警部队除名,这位00后刘某受到武警部队除名的处理,后果相当严重。
刘某出生于2004年,今年21岁。通过征兵审核后,他竟然拒服兵役,经多次劝导仍坚持离队,最终被部队除名,并面临八项严厉的惩戒,包括永久标注失信记录、高额罚款及限制升学就业等,此事引发了大家的极大关注。
从拒服兵役的过程来看,刘某入伍后多次申请离队,经部队、家属以及地方政府多方教育均无效,所以在四月份被武警部队除名。
大家可能比较关注联合惩戒措施,这八项惩戒措施内容较多,包括禁止考公、禁止在国企就业、高额罚款、户籍上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字样等。
从经济处罚来看,按当地义务兵优待金的两倍罚款,金额为3.8万元,逾期法院将强制执行。
从社会影响来看,他的惩处通报会送达他的母校,还会通报给媒体进行公示,这对社会的警示作用十分明显。
而这种除名惩戒处罚的法律依据是《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这惩戒力度非常之大。
这说明这孩子当兵思想不稳定,都21岁了,不能把当兵当成儿戏。竟然有人说当兵给他一个月试用期,这简直太荒谬。依法服兵役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我1994年考军校的时候,有个军校同学还不满16周岁就上军校了,不到20岁就军校毕业了。你都21岁了,也不算小,说不定都上大学了对吧。所以,孩子们当兵一定要当成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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