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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这两天,广东潮汕“英之园”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说的是一个以潮汕传统建筑制式修建的违章建筑,被公告将在45天之后强制拆除,如果业主不自行拆除的话。
网络上也出现了赞成和反对的两种声音。反对拆除的多半是感性派,觉得花了那么多钱建起来的,拆了可惜。而赞成拆除的多半是理性派,都是从法理角度出发的,认为不拆不足以正法纪。
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号称耗资10个亿建起来的潮汕建筑,以及违章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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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介绍
作为建筑师,我一直有个习惯,希望能通过建筑的相关信息去还原一个事件的原委。
所以这次潮汕“英之园”事件,我也是先去查找了一堆项目的资料,并手画了一些分析图,希望能让读者有更直观的感受。
第一个问题:这个建筑的规模有多大?
公告里提到这个建筑非法占用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那到底有多大呢?
我通过地图的测距功能给大家还原了,差不多是175m*203m,具体大家可以看下图。
第二个问题:到底有多少建筑违章了?
根据公告,违章的建筑包括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
我用一张分析图将上述信息图像化了,零星的凉亭、大门以及围墙就省略了。( 具体如下图)
下图是中间的四合院以及周边其他4个四合院的现场照片。
下图是7个现代中式别墅的照片。
第三个问题:真的耗资10个亿才建起来的吗?
网络上传言这个建筑花了10个亿才建起来的,其实作为建筑师我是存疑的,结果发现知乎上也有个朋友有相同的看法。
整个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为:10349.42平方米,如果按照10个亿的造价来算的话,单方造价约为:96623元/平方米。
你觉得可能吗?都是2-3层的小房子,连桩基都不需要,怎么能一平方花掉10万元呢?就算算上内外装修,景观的费用,也是虚张声势了。
如果你对造价没概念,那我们就用类比法吧。
就连500米以上的超超高层,单方造价也就2万多元,你说这种小房子为主的建筑群哪里花的了10个亿呢?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要声称花了这么多呢?难道是打苦情牌?
第四个问题:是谁建了这个建筑?
根据公告,我们发现“英之园”的直接登记业主为西胪镇西二社区原村民陈英彪。
陈英彪曾以“乡贤”身份活跃于当地公益事业,2012年曾捐资200万元建设西二小学综合办公楼,并通过潮阳区公益基金会累计捐赠超3000万元。但被曝存在“认捐未到账”的情况。
而实际出资与项目建设方为:陈氏三兄弟。分别是陈英彪的儿子陈赐平、陈赐雄及另一兄弟(疑似陈赐隆)。(如上图)
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陈氏兄弟控股的广东英之皇集团,该公司涉足房地产、商业管理、教育等领域,旗下关联企业超20家。
这个项目原计划作为家族私宅使用,后来试图包装为“潮汕建筑博物馆”或玉文化博物馆,但都未能取得合法手续。
第五个问题:这个违章建筑是什么时候开始建设的?
这个项目的规模如此之大,当然不是一天建成的。据报道,英之园的建设始于2013年,初期以“临时工棚”名义占地,后续逐步扩张至农用地,并通过基层监管漏洞长期规避查处。
2020年9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就曾发布通告称,将依法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面积57.389亩、建筑面积10321.6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那4年过去了,为什么会到现在才宣布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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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的声音
对于“英之园”到底该不该拆除的讨论,网络上一直有两种声音。而反对拆除的理由也非常的趋同:就是觉得拆了可惜!
而且还有网友提到了它是建筑艺术,是潮汕文化的传承。特别是“ 驷马拖车”的建筑形式特别有价值,那良子就来科普一下。
驷马拖车
也称“三落二火巷一后包”, 它以中间的大祠堂象征“车”,左右两边的房屋象征着拖车的“马”,整体格局就像一架由四匹马拉着的车子。(具体如下图所示)
如果规模更大一点,在驷马的基础上增加到8马,就变成了“九龙吐珠”。(如下图)
如果进一步扩大规模,那就变成了“百鸟朝凤”。(如下图)
百鸟朝凤
是规格最高的潮汕民居,房屋总数将超过100间,由多座“下山虎”、“四点金”等房子所组成。
建筑中心的祠堂便是象征独占枝头的“凤”,而位于祠堂左右及后方向中心围合的房屋,则象征朝拜“凤凰”的“百鸟”。(“四点金”、“下山虎”等术语就不展开了)
在潮州地区有一句俗话:“潮州厝,皇宫起”。虽然有点夸张,但确实也说明其有一定的艺术和审美价值。
但是作为一个建筑师,我深深的知道一个建筑的价值不仅仅来自于它的“形制”,更来自于它的建成年代,以及背后代表的文化价值。
而一个2013年才开始建造的“驷马拖车”形制的民居,说白了就是个“假古董”,到底有多少文化和艺术价值,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另外还有人提到了“违章”的形成,当地政府也有失察的责任,不能让屋主扛下了“所有”。
这个“英之园”是从2013年就开始建设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都觉得成了“既成事实”。这也暴露了基层土地巡查机制薄弱、审批与监管脱节等问题。若早期发现及时制止,也可减少资源的浪费。
那么对于违建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在什么阶段启动什么样的处置程序呢?
一般来说,建筑一旦进入动工阶段,执法部门就应该在日常动态巡查过程中核查相关审批手续,如当事人不能提供完善的报批文件、未批先建,就可以启动立案程序,送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第一时间可以采取断水断电、清理施工机械、禁运建筑材料等
对一些已建成的违建,从减少社会财富浪费的角度来看,在没有严重影响规划或紧急拆除必要性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较大利用价值,一拆了之实属浪费,确实可以通过政府没收和再利用的方式处理。
而针对没收难、移交难、处置难、“纸面没收”等问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介入,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部门之间的协助配合予以推进落实。
所以从上面两个角度来说,反对拆除的网友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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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的声音
而赞成拆除的朋友可能更理性一些。因为“英之园”违法的事实明确,从2013年持续至2024年,经多次行政处罚听证会、没收程序后仍未整改,也已具备法律强拆的充分依据。
从社会公平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该建筑侵占西二社区集体工业用地,直接剥夺了村民集体发展经济的土地资源。而且普通村民的房子只有几百平方(广东宅基地标准为80-120平方米),而你却建了上万平方(占地50多亩),这也有违社会公平原则。
另外放任违建,将损害法律的公信力。如果长达十余年的违建最终豁免拆除,可能引发效仿效应。也会让人产生“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错觉,这将给无权无势无钱的普通人带来多么大的“绝望”啊。
所以从这些角度来说,“英之园”的拆除将成为必然。尽管拆除将造成经济损失,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强拆是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保障社会公平的必然之举。
“英之园”绝非孤例,也给其他违建者敲响了警钟!更给当地的执法部门树立了该如何执法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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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违章建筑“英之园”到底该不该拆,拆了是不是可惜?
可能每个人内心的答案会不同,但是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英之园”必须被拆除。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公平问题。
乡村振兴需要先贤的助力,但是 土地红线不可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才是我们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