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决策部署,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检察实际,制定《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构建“1+5+X”业务质效管理模式,即坚持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为一条主线,聚焦业务研判指导、流程监督管理、质量检查评查、全面综合保障、数字赋能管理5个方面,且不断完善若干配套制度作为体系架构支撑。
《实施意见》具体包括五个部分21项,并对应梳理了29项制度。
第一部分
构建业务研判指导体系
【组织领导】明确检察长和检委会、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分工。 建立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并列明了四大检察的分析重点。强调各办案条线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个案指导】。
第二部分
构建流程监督管理体系
(该图片由ai生成)
规范【办案组织】建设,强化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管理。强化【部门监管】,提出部门负责人监管职责。要求提升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数据监管】、【监督线索】工作。自觉接收【外部监督】,包括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做好听证、律师工作。
第三部分
构建质量检查评查体系
以实现“每案必检”为目标,建立健全【案件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提级评查、交叉评查、异地评查”【案件评查】模式。通过【反向审视】检视问题、分析原因、提醒整改。加强【结果运用】注重对“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将办案质效与【追责惩戒】挂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第四部分
构建全面综合保障体系
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与其他各项管理之间的协调配合,压实相关部门的【协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决策部署【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履职清单】进行正负面客观评价。抓好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和落实各类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部分
构建数字赋能管理体系
【模型构建】推动“三个管理”数字化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智能辅助】推动数据质量监管、数据分析、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化,建立可感知态势分析系统,引进智能办案辅助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来源 | 案件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