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升社区居民法治素养,5月15日下午,靖江法院党员干警仇志泉走进滨江新区办事处容湖社区,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讲座。讲座围绕文明养犬规范、动物侵权责任及劳动合同法律实务三大民生热点展开,吸引了众多居民现场聆听。

文明养犬:共筑和谐邻里的法治契约

活动中,仇志泉以近期社区内犬吠扰民、遛犬不牵绳引发的纠纷案例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系统讲解养犬人的法定责任。他强调,文明养犬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根据规定,养犬人外出时需为犬只佩戴束项圈与身份牌,使用1.5米内牵引绳并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开早晚出行高峰及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搭乘电梯时需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装入笼袋;随身携带拾便工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这些看似细微的举动,都是避免法律风险的关键。” 仇志泉特别提醒居民。

法典解读:厘清动物侵权的责任边界

针对 “流浪犬伤人谁担责”“第三人挑逗致犬伤人如何赔偿” 等常见问题,仇志泉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典型案例深入解析动物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他指出,遗弃或逃逸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过错引发侵权的,被侵权人可向饲养人或第三人双向索赔;同时明确养犬人有义务防止犬只扰民,若未能有效防止导致他人损害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国实行动物侵权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饲养人即便无主观过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存在法定免责事由。”仇志泉的解读让晦涩的法律规定变得通俗易懂。

职场维权:筑牢劳动者的法律盾牌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劳动纠纷,仇志泉重点对比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强调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管理隶属性,而劳务关系更注重平等契约自由。在劳动合同法律实务环节,他以实际案例为蓝本,详细讲解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硬性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需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此外,他还为在场居民传授“维权锦囊”,建议劳动者妥善保存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遇到纠纷时优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劳动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法律真正成为保障权益的坚实后盾。”仇志泉提醒居民们。

此次活动通过“法条+案例+实操”的授课模式,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居民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更为构建文明社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法治力量。活动结束后,居民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以前觉得法律离生活很远,现在才知道这些知识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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