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的校史,不仅记录了一代又一代法大人服务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懈努力,更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进程的真实缩影。藉此建校73周年之际,学校推出《档案中的校史》栏目,以档案为根本遵循,力图求真存实地还原学校历史上一次次重大变迁的来龙去脉,从建校70余年不断的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中汲取力量,在学校“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继续为法大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奋斗。

文 | 王改娇

我们常见的建国后文书档案,除了红头文件外,大多是白纸黑字,规格要么16开,要么A4。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里,却收藏着一份超常规的粉色档案,长90cm,宽65cm,比《人民日报》对开两个版面还要大一圈,在黑白灰的馆藏里显得格外醒目。纸张底纹有些不均匀的白色斑点,纸面平整,微微泛光,历经岁月的侵蚀,但颜色仍靓丽如初,也许早年被修复过。

这份特殊的档案就是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时的贵宾签名簿。

纸张的上端为毛主席题写的校名“北京政法学院”六个大字,“成立典礼”四个仿宋字在其下方,两侧还画有装饰纹样。正下方,从右向左依次排列着毛笔书写的人名,字体行草不同,风格各异。下端中央,是汉字标识的落款时间“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廿四日”。显然,这是学院当年为迎接莅临成立典礼的嘉宾们精心设计的礼簿。


图1【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签名簿】

礼簿上的名字,于今天的我们而言,兴许有的熟悉,有的稍显生疏,他们分别是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始人之一、政务院政法委副主任彭泽民,新中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人、内务部部长谢觉哉,著名政治学家、政务院政法委副主任张奚若,政法委秘书长陶希晋,著名学者、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让,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任刘秀峰,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韩幽桐,北京大学校长、人口学家马寅初,哲学家、北大副校长汤用彤,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著名经济学家、中央财政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岱孙等。在共和国的历史上,他们都曾执掌一部,影响深远。1952年11月24日的下午,参加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的诸位嘉宾相聚古朴的老北大沙滩校园,与数百名师生共同庆祝新中国这所法科专门学校的诞生。由此可以看出,北京政法学院的筹备与成立,承载着党和国家对于新型法学高等教育的期冀和厚望。

一个榜样

签到簿上,有四位来自新中国政法界最高领导机构——政务院政法委的同志,他们是副主任张奚若、彭泽民,秘书长陶希晋和办公室主任陈传纲。张奚若在典礼上代表政务院政法委致辞。他说,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也是首善之区,这里有中央部门的坚强领导,还有中央政法干校、中国人民大学和苏联专家的鼎力相助。因而他对北京政法学院的未来充满期待“这个学院一定能办好,也一定会办好、办得有成绩,给各地的政法学院做出榜样。”[1]

张奚若主任的信心满满,源自政务院政法委对学院自始至终的关怀和支持。学院筹建初期,政法委除了根本方向的引领和把握,还特此派遣办公室主任陈传纲同志直接参与筹建过程。


图2【952年8月25日北京政法学院筹委会第二次会议签到表影印件】

陈传纲,湖北武汉人氏。曾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和东吴法学院。早年良好的教育背景,为其后期的高校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专业基础。1940年,他先后在延安行政学院、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2]在学院筹备的两个多月里,陈传纲肩负着上传下达的职责,将学院筹备的进展情况和困难及时汇报政法委领导,再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就四所旧大学老教师工作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提出指导意见。[3]期间,他除了参加筹备会议,还先后四次与钱端升单独会面,商议探讨“艾思奇讲课及旧人工作”事。[4]经过精心部署与周密准备,政务院政法委认为,北京政法学院的成立,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学院一定能成为其他几大行政区举办法科高校的榜样。

两种任务

签到簿显示,教育部作为学院的业务主管部门,部长马叙伦亲自率领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张勃川、梁卓生也参加了成立典礼。

自1952年8月起,教育部也格外关注学院筹备工作的进展。学院的第一次筹备会议即在教育部举行。[5]学院最初的教师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等高校,教师的调配则主要由教育部调控。若要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既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又要获得教育部的批准。据《钱端升日记》记载,当时,钱端升在工作之余,经常私下登门拜访阴法鲁、王利器、陈芳芝、徐敦章、张锡彤、芮沐、费青、雷洁琼、杨献珍等人,说服他们来院工作。他还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张勃川6次商榷、沟通。在教育部有关领导的协调下,[6]学院如愿以偿,上述各位名师悉数到岗。[7]教育部在师资调配、课程设置等方面的高瞻远瞩,为学校后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基于此,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讲话中指出,在国家即将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政治工作必须加强。这便需要培养大量具有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马列主义国家与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干部。因而,马部长对于应运而生的北京政法学院提出了应该承担的两种任务:一是为适应当下司法工作的急迫需要,以短期训练(一年制)提高在职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二是适应司法改革后政法工作对于高质量司法工作干部的需要,系统改进政治法律课程,不断充实教学内容,以长期培养(二年制)方式将青年学生打造为政法工作的合格人才。[8]马叙伦部长代表教育部赋予了北京政法学院双重任务和神圣使命。


图3【教育部部长马叙伦的讲话】

履行使命

签到簿上,还有两个特别重要的人物,即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任刘秀峰和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院长韩幽桐。

刘秀峰主任在讲话中,特别向钱端升院长及各位工作人员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北京政法学院直接隶属于华北区,学院的成立与华北的工作密切相关,对此后提高华北区政法工作也将发挥重要作用。[9]

作为学院承办方之一的华北行政委员会,遵循政法委和教育部的指示精神,在学院的筹备过程中尽智竭力,积极调配华北革大干部承担筹建具体事务。

8月下旬,筹委会召集了两次会议后,钱端升带领北大的程筱鹤、张国华等人,主要致力于教学计划草案的编制及教师队伍的配备,学院内部建设方面则进展缓慢。[10]为此,钱端升于8月30日,专程赴华北区拜访张苏副主任,希望在学院筹备干部方面予以支持。张苏副主任迅速做出回应,三天后即派出得力干将,华北革大的戴铮、刘昂、凌力学等人到校履职。[11]

戴铮是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干部,他曾在抗日军政大学、华北局党校学习。1949年调到华北革大后,任三部教育科长,政治研究院副院长等职。[12]刘昂也是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干部,曾在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学习。1949年到1952年,他在中共中央华北局党校一部学习,并担任学校办公室主任。[13]两位同志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在校内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行政事务等方面均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刘昂9月3日到岗后,立即召集全体筹备工作人员大会,再次强调筹备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目标,凝聚共识。并对办公室、教务组、组织组、行政组等部门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干部统计与审查、制度起草、图书资料购置、预算编制、房舍分配等逐一落实。[14]此后,学院的筹备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戴铮则在安抚学员情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档案记载,北京政法学院学生的成分颇为复杂,主要来自北大、清华、燕京、辅仁大学四校和调干生。某些新生同学,有的原本志愿报的是北京大学,但却被通知到北京政法学院报到,情绪稍微有些波动。有些同学甚至提出转系要求。为了安抚学生情绪,戴铮协助钱端升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学生们做思想工作,鼓励他们服从国家的需要,到新的学院,端正学习态度,学好法学专业知识,为新中国的司法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15]

钱端升作为筹备委员会主任,对于华北革大老干部们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非常钦佩,多次在筹委会上称赞表扬。成立典礼上,他在讲话中,真诚地感谢党和国家各方力量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对参与筹备工作的三十多名同志和同学的付出,再一次表达诚挚的谢意。他动情地说,如果“没有同志们在院系调整中所表现的积极性,北京政法学院的筹备可能会遇到更大的困难。”同时他也感受到肩上担负的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他说“我们每一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经验,对全国的政法教育而言将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16]为了办好北京政法学院,他恳切地希望广大师生相互学习彼此的优点,互敬互助,加强政治学习,发挥高度的爱国主义热情,做好每个人岗位上的工作,一道为办好政法学院而努力。


图4【钱端升在成立典礼上亲自起草的讲话稿】

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可谓新中国政法界的一大盛事,《人民日报》、新华社接连报道,认为这个新型政法高等学校的成立,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17]成立典礼也极大地提振了全体师生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了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此后,第一代法大人担负起“一个榜样、两种任务”的神圣使命,为探索新型法学高等教育模式筚路蓝缕、一路前行。

[1][7] [8] [9] [16]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主编《法大记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第7-8页,第24页,第25页,第18-19页。

[2]陈国琦撰写《上海社联年鉴1991年——人物小传之陈传纲》,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10-411页。

[3] [15]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馆藏,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第四次筹备会》材料。

[4] [5][6] [11]黄进、高浣月主编《钱端升全集》之《钱端升日记》(王改娇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86-394页,第376页,第378-388页,第378页有载“革大政法研究院的戴铮及办公室的刘昂来搞筹委工作”。

[10]中国政法大学馆藏《北京政法学院第三次筹备委员会》材料。

[12] [13]李秀云主编《情怀法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4版,第140页,第119页。

[14]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馆藏《北京政法学院筹委会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大会》材料。

[17]1952年12月1日《人民日报》第三版,《新华社新闻稿》1952年第895-9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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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档案馆 新闻中心

策划:黄楠

排版:张瑶瑶

责任编辑:谢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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