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贯通落实“深化六个改革”具体任务,务实推动“两行动、两措施”纵深开展,优化莲湖区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按照西安市公安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根据莲湖区实际,立足公安本职,以西安市公安局为民服务“三下”工程为指引,以落实“三大警务”机制为契机,经过征询企业意见建议,反复论证,研究出台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现予公布如下:

一、建立领导干部包抓企业服务机制。以“进建商”“联访解”活动为载体,以做实“连心警务”为抓手,建立警企常态化联系机制。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抓联系企业,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听取企业各类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解决、处置其反映的合理问题。

二、建立复杂商圈三色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辖区商圈、市场、物流园区人流量以及治安复杂程度,建立“红黄蓝”三色分级管理制度,对应级别安排相应警力开展巡逻防范工作,维护商圈治安秩序。

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内保教育培训。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对辖区治安重点保卫单位定期上门开展内保、消防、网络安全、反诈、反恐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保能力水平。



四、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破坏生产资料、敲诈勒索、侮辱、诽谤、涉企网络谣言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查办企业作为被害人的案件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为案件办理提供法治保障。

五、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

六、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违法行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依照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七、配备“项目警长”对企业提供“一对一”警务服务。为重点企业项目配备“项目警长”,精准掌握企业需求,提供“一对一”警务服务。



八、为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组建网络安全专家智库团队,为辖区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九、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参与涉及企业矛盾纠纷的化解,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十、开辟企业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为辖区企业提供出入境政策咨询,对有紧急商务出行需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加急办理等服务,办理期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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