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家企业为职工补缴社保

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对企业缴纳社保行为进行监管,是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企业知法违法,相关监管也没有及时跟上,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依托其自主开发的就业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4家企业存在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履职,切实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6月,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与该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在社会保险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就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建立信息共享及“检察+社保”协作模式等问题达成共识。依托该协作配合机制,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通过研判个案提取关键要素,创建就业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走出一条“机制先行、线索跟进、模型成案”的案源拓宽路径。

2024年10月,该院检察官调取辖区企业人员聘用台账和社保缴纳情况,利用就业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比对碰撞,发现4家企业存在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社会保险监管职责,依法对涉案4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加强日常监管和法治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建专班走访摸底,对相关企业立案调查,督促涉案企业为职工补缴社保。截至今年4月,涉案4家企业已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15.6万元。

今年2月20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与该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座谈交流,就该《意见》实施取得的效果和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决定坚持“信息互通+技术赋能+长效治理”的全链条协作模式,加强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并扩大协作领域,实现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此后,两家单位共享缴纳社保人员信息,检察机关将其与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发现10名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仍违规领取养老金。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追缴了已发放的13.47万元养老金,同时退回违规缴纳的社会保险2.01万元。(沈静芳 李阳 赵苗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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