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产品消费警示信息的公告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的问题,我局对标示名称为“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的产品进行调查。该产品外包装标示信息显示,生产企业为江西恒佳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南昌市阳明路9号。经查,该产品所标示企业江西恒佳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该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产品未经注册或备案。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请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上述标示名称为“恒佳果酸美白祛斑霜”“恒佳果酸美白祛斑王”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有上述产品,请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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