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决定对邹某司法拘留15日……”近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近六旬的被执行人邹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场对其下达拘留决定书。
基本案情
胡某和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邹某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胡某借款本息80000元及诉讼费。因邹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胡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向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邹某,希望其主动履行但均未果。
案件执行
近日,通过申请执行人胡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邹某所在地找到了邹某,并对其反复释明法理,明确告知其若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邹某仍不予理会,声称自己没钱、无法偿还欠款。在劝说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邹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决定。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