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有纲常,社稷有纲纪。

艺人者,承古风而播新声,导民智而正世风者也,然今观荧屏之上,银幕之间,德亏行秽之辈横行,背信弃义之徒猖獗,或恃红倚紫而凌上,或贪金逐利而蔑下。

食华夏之膏粱,践炎黄之礼义,岂非自取覆灭之道乎?

今仿贾生《过秦》、苏子《六国》之文,论其弊而析其害,愿世之观者惕然警醒。

古语云"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今之艺人,或以妖冶惑众,或以邪僻邀宠。譬如某氏,素以"国民偶像"自诩,然嫖娼宿妓,秽乱纲常;某氏以"实力派"标榜,实则偷税漏税,富可敌国。此等行径,犹似桀纣之暴、盗跖之贪,岂非以腐鼠饲鸾凤,以鸩酒奉高朋?

昔者管仲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艺人坐拥千金,享万民瞩目,反弃仁义如敝履。观其社交媒体,骄奢之气溢于言表:豪车美宅,炫富争奇;恃宠而骄,辱骂同侪。此等行径,与《礼记》所云"君子慎独"何异?更甚者,或篡改史实以博眼球,或亵渎英烈以求流量。譬如某流量明星,竟于直播中戏谑抗美援朝烈士,致舆情鼎沸,举国哗然。此非"数典忘祖"而何?

《史记》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今之娱乐圈,豪商巨贾操弄风云,经纪公司豢养"偶像"。譬如某选秀节目,资方斥资数亿,造星如屠狗。少年男女不习诗书礼仪,专攻谄媚逢迎之术。观众投票如投骰,经纪公司贩"人设"若售履。此等操作,岂非《盐铁论》所言"蓄利而自重,积货而自恃"?

更可叹者,资本为保私利,竟以法外之术庇佑劣迹。譬如某顶流涉毒,公司急删其影视片段,封禁社交账号,犹恐不及;然未几,竟借直播带货死灰复燃。此等行径,恰似《韩非子》所讥"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资本与流氓合流,道德与法律蒙尘,岂非"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之兆?

昔范雎谏秦昭王曰:"臣闻明主莅政,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今观艺人乱象,其害有三:

其一,败坏世风。 少年不慕圣贤,反追"塌房偶像";百姓不崇忠孝,竟效"代拍"恶行。譬如某男星被曝劈腿,粉丝竟围堵媒体叫嚣"我家哥哥有苦衷";某女星偷税败露,水军犹在叫卖"完美人设"。此等颠倒黑白之风,岂非韩愈所忧"小学而大遗"?

其二,蛀蚀文化。 影视作品沦为资本提款机,经典改编沦为流量密码。譬如《红楼梦》重拍七次,每版皆增香艳戏码;四大名著动画化,孙悟空竟成"带货达人"。文化传承沦为生意经,此非《文心雕龙》所斥"为文而造情"者乎?

其三,动摇国本。 艺人境外势力勾结,文化阵地遭侵蚀。某歌手于海外演唱会高唱分裂之词,台下华人欢呼雷动;某影星在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境外媒体如获至宝。此等行径,恰似《过秦论》所言"一夫作难而七庙隳",岂非自毁长城?

观古今成败,可明兴替之道:

昔者, 唐代玄奘西行,带回佛典千卷,虽遭磨难而矢志不渝;鉴真东渡,双目失明犹传律宗。此等艺人,以艺载道,故名垂青史。

今者, 老舍先生笔耕不辍,《茶馆》讽喻时弊;梅兰芳蓄须明志,宁死不事日寇。此等德艺双馨者,虽经劫难而愈显光华。

反观当下,某歌手抄袭日曲,改头换面称"原创";某编剧剽窃网络段子,竟获大奖。此等宵小之徒,纵得一时富贵,终难逃《尚书》所言"作伪心劳日拙"之命运。

欲挽狂澜于既倒,当效古圣先贤:

一曰立法严惩。 《韩非子》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当修《演艺法》,立"劣迹终身禁业"之条。譬如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劣迹艺人永失从业资格,此可资借鉴。

二曰重塑德行。 学校当设"艺德"必修课,教授《论语》《孟子》;经纪公司应立"艺人行为规范",效仿古代"优孟衣冠"之训。譬如北京人艺墙上"戏比天大"四字,足为典范。

三曰引导民智。 媒体当弃"唯流量论",效司马迁《史记》"实录"精神;观众须明辨忠奸,学魏徵"以人为镜"之智。譬如某平台封杀劣迹主播后,正能量视频点击量激增十倍,足见民心所向。

呜呼!艺人者,国之镜也。其德如日月,照见世风;其行如圭臬,垂范后世。今观乱象,岂可不察?

昔齐桓公任用管仲,九合诸侯;唐太宗纳谏魏徵,贞观盛世,今执政者若能效古人之明,整饬娱乐圈,弘扬真善美,则华夏文脉可续,民族脊梁可挺。否则,恐蹈《过秦论》"仁义不施"之覆辙,岂不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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