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近期审理并通过调解结案的一起行人走路相撞致一人倒地骨折,其中另一人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赔偿对方7万元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对此,青锋且不论这起案件究竟是法官和稀泥,还是其中还有其他原因,仅就这一案件的结果引申出一个问题,是否由此应该对所有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者说,应该开设一个课程,教所有人重新学走路?
不管人们怎样议论,从有关媒体公开的情况看,青岛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而行过程中,刘某在前打电话行进期间突然转身,撞上王某后倒地骨折,路人王某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赔偿对方7万元,经过青岛李沧区法院调解结案的这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法院判决的同等效力,且已生效,任人们怎么议论,都很难改变其结果。
因为,调解结案的案件,虽与法院判决有同等效力,但有一点不同的是,一旦调解结案,当事人或许就失去了上诉要求改判等司法救济的权利,也就是说,这起案件虽引发网络热议,但其结果却很难更改。
目前能够通过媒体公开的情况所知,或许就仅有王某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对方7万元的这一结果,至于其中还有其他什么情节,不得而知,尤其是,王某和刘某之间同向而行,两者之间有多少距离,也没有具体公开,因而,对该案仅仅就法官解释说王某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给予对方赔偿,过多纠结,也没多大意义。
因此,通过此案,是否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立法,或者出台司法解释,就行人之间出行之时应该保持多少距离作出规定,或许对出行秩序的改善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且也因此能进一步提高人们出行的文明程度。
而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足以提醒人们,出行,切勿紧跟他人之后,一定要人与人之间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如此自觉而为,或许每逢节假日景区人挨人,人挤人的现象就有可能彻底改变,节假日重特大事故或许因此也能大大减少。
另外一个方面,也提醒司法人员,民事纠纷,调解结案虽然能够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避免日后更多纠纷,但调解结案的案件,也应该遵从法律法规,而不应偏离法律规定性的标准,只为平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纠纷而按住牛头强喝水,方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不被人们所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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