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每一次裁判都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丁俊丽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判决,不只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方式,解决矛盾才是“王道”
在丁俊丽看来,调解不仅仅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方式,更是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的重要途径。
这是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作为辅导机构,诉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的房租,双方对剩余租金的数额无异议,但是被告以其垫付物业费及房屋恢复原状的费用应予抵扣为由提出反诉。开庭前,她先查看卷宗了解基本情况,觉得有调解可能的,先提前和双方沟通。
开庭过程中,深层次的了解案件争议的焦点和难点。开完庭后,她发现这案件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双方律师也非常专业和负责,可原、被告本人却都心中有气不愿让步。化整为零,逐个击破,她将一个个争议点分开来解决。第一轮调解,解决掉两个,第二轮调解,解决掉一个,第三轮调解、解决掉一个,仅剩最后的付款期限难以谈拢。
三轮调解,双方代理律师都非常敬业负责,但是给委托人做工作让他们精疲力尽,所以被告律师给法官打电话说实在不行就判吧。
“解决问题,而不是只为结案而结案。”这是她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这个案件被告反诉,判决也很好写,但是原被告矛盾不解决,这个案件即使不上诉,原被告也会因其他的物业费、装修费等的代偿权、追偿权不断起诉。增加诉累不说,当事人都要浪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任何一方都拖不起长久的官司呀!”思考良久,她又拿起了电话开始给原被告联系调解。
最终,在第四轮调解后,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千丝万缕的案件终于化繁为简,双方满意而归。
“干这么多年律师,特别欣赏您这样兼具专业素养和调解智慧的法官,真心实意给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为你点赞!”
为民解忧才是目标
2024年12月,大雪飞舞,却压不住处处将要过年的喜悦。审判庭角落有一个当事人引起了丁俊丽的注意,原来是案件当事人王某,细问原因,是被告某公司欠其货款十余万元,年底将近,工人工资都发不下来,这年可咋过。但现在起诉到法院,对方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仲裁条件,不应有人民法院受理。
“向法院立案交的双方的结算单也并没有约定仲裁,干工程我根本都不懂这些。马上都过年了,现在再去仲裁,年前还能拿到钱吗?”王某说着,压抑不住的失望和郁闷。
“这样吧,你坐了一夜火车,先休息一下。如果你能信任我,我和被告公司联系,看能不能给你调解一下,解决问题。”丁俊丽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走仲裁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拖延时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其拖延时间,不如直面问题,一次性解决,也不影响后续的合作。”回到办公室,丁俊丽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公司的代理人,向其询问本案的基本事实和情况。
经了解,被告公司对欠款事实和数额都无异议,只是因为上游发包方一直未支付款项,所以拖欠了。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终于说通被告公司同意调解。
考虑到原告外地较远,丁俊丽催促被告调解,同时和原告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晚上7点之前签了调解书。
晚上八点,迎着冬季的第一场大雪,原告王某顺利踏上回程的火车。
璀璨星河,我们每个人都只是其中的一颗,但即使流星也要划出最美的弧线。从宣誓做人民法官时,她就立志“平凡决不坠青云之志”,在平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用自己的言行给司法赋予温度。(赵志刚 吴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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