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

新修订的科普法凝练过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科普时报》开设专栏邀请专家深入解读科普法,本号特开设“解读科普法”专栏转载系列稿。

解读人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徐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案例

“零距离”感受交通科技魅力


福建省公路学会开展“碳”索科学系列讲座活动,普及“双碳”知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营造节能低碳氛围。图源:福建省公路学会

公路交通“碳”计量科普讲座、交通计量技术科普沙龙、新时代交通精神宣讲……多年来,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团支部在全国科普日、交通运输科技活动周中持续开展公路交通计量科普系列活动,解读公路领域科技前沿,促进交流碰撞,高质量推动全站青年科普教育走深走实。

科普作为社会教育的一种,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是面向各自所联系群体开展科普活动的重要主体。群团组织包括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等社会团体。群团组织规模庞大、组织体系健全,在所联系的群众中影响很大。例如,目前全国有280多万个基层工会组织、近3亿会员。群团组织在中国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它们是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在推进社会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群团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科学普及等活动,积极开展对所联系群众的知识技能培训,促进能力素质提高。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群团组织也将不断提高所联系群体的科学文化素质写入各自的章程,各群团组织依章程开展相关工作。各群团组织要从所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广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思想,筑牢科技创新的群众基础,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科学技术普及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

“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工会面向的是职工,共产主义青年团面向的是青年,妇女联合会面向的是妇女儿童,其他群团组织面向的是特定的社会群体。好的科普往往不是单方面的输出,而是与受众需求的双向互动,由于不同群体知识结构、所处环境的差异,不同人群对科普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持续在提升科普方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此外,在科普工作中也要尊重各群团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充分发挥各群团组织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科普工作。要面向不同科普对象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的科普方式,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让科普更加贴近需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增强科普质量、提升科普效果,促进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更好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进而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来源:科普时报

责编:叶 扬

美编:郑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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