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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交通广播

近日

北京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公布两起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惨烈

为日常出行敲响警钟!

1

案例一

4月30日10时许,在延庆区旧县镇香龙路,发生一起小客车与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

经查,武某某(男,62岁)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李某某(男,81岁)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北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头部受伤、腿部和肋骨骨折、内脏出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为违规车辆,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2

案例二

5月1日13时许,在妫川路莲花池路口,一辆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接触,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男,16岁)受伤,后由120送至区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示


  • 禁止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 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 驾驶小客车出行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分心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 老年人出行要提高注意力,关注身体状况,确保安全出行

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

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交规

牢记交通安全

不仅是对他人生命负责

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家庭负责任

转发!呼吁大家关注交通安全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北京延庆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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