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主题,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涉及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权益保障、山林权属确权、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职业病工伤认定、村民宅基地申请等民生问题密切相关。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近年来,行政诉讼监督总体上力度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等问题。作为行政诉讼监督的重中之重,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现状与一些地方大量存在的行政争议、行政申诉得不到有效解决形成较大反差。为此,2024年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旨在引领市级以上检察院发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主力军”作用,加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力度,破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案例着力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坚持“三个善于”,不断加强调查核实,准确认定事实,依法精准监督,正确适用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一体推进有力监督和有效监督。尤其是要坚持依法全面审查的原则,进行“一案三查”,即审查行政生效裁判是否错误;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审查相对人的实体权益诉求是否正当,规范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如“曹某等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中,地方性法规依照法律规定为独生子女家庭征地补偿设定行政奖励,行政相对人只有在充分了解其相关权利内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以明示的方式自愿放弃相关合法权益的,才能认定其放弃权利,行政主体不得单方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法定奖励义务,法院判决未予纠正的,检察机关通过监督纠正,保障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享有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既有最高检、省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也有市级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既有法院直接改变原裁判结果的,也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充分体现了行政检察监督纠正错误生效裁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履职成效。
这名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市级以上检察院要发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力度,以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带动强化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要把指导性案例的学用与健全落实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全国行政检察监督法律文书库等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的深度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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