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被“胖都来”碰瓷?商标抢注乱象背后,我们该警惕什么?
最近关于“胖东来”与“胖都来”的讨论比较激烈,我今天用一篇文章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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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胖东来”到“胖都来”,蹭热度还是真巧合?
因为胖东来的影响力比较大,胖东来和胖都来名字也太像了!想必最近胖都来开业,很多去的客户都是因为“胖东来”的因素,因为其影响力,然后过去对比看看。
我去商标网查询了下,“胖都来”这个商标正在申请注册(TM状态),而它的名字、字形设计,甚至业务范围,都和河南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高度相似。
作为消费者,可能第一反应是:“这是胖东来的新品牌吗?”但实际上,两家毫无关联。更关键的是,“胖都来”的商标申请人既不是胖东来的关联企业,也没有获得授权。这不禁让人怀疑:这到底是巧合,还是赤裸裸的“碰瓷”?
02
商标法如何定义“蹭热度”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也不得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具体来说:
1.商标近似判定(《商标法》第57条):
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或整体结构上高度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即构成侵权。比如“胖东来”和“胖都来”,仅一字之差,且“东”与“都”在部分方言中发音相近,极易误导公众。
2.恶意抢注的认定(《商标法》第32条、第44条):
若申请人明知他人已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仍故意注册近似商标,可能被认定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此前“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一案中,法院就明确判定后者构成恶意模仿。
关键点:
“胖东来”作为区域知名品牌,已积累大量商誉;
“胖都来”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注册近似商标,且业务范围高度重合(零售、食品等),显然存在“傍名牌”嫌疑。
其实咱们自媒体人也是如此的,如果你的自媒体账号早早注册了商标,通过你的努力把其知名度做起来,如果有其他自媒体人在名字上蹭你的话一样可以申诉。我自己的在2017年的时候就申诉了100多个公众号,全部成功。
03
这些“李鬼”商标,都栽了!
1.“新百伦”vs“纽巴伦”:
美国New Balance早年因“纽巴伦”商标被抢注,被迫退出中国市场。后来其以“新百伦”重返,却再次陷入商标纠纷,最终被判赔偿500万元。
2.“鲍师傅”vs“金典鲍师傅”:
网红糕点品牌“鲍师傅”因商标被大量模仿,一度出现“全国3000家门店,只有14家是正品”的乱象。最终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成功,山寨品牌被责令更名、赔偿。
这些案例的启示:
恶意抢注者即使暂时注册成功,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企业维权成本虽高,但法律终将保护正当权益。
对于咱们普通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做内容做产品的时候要尽量的减少“蹭”,就比如某些电商平台,很多小卖家会在一些产品标题上下功夫,靠一些知名品牌蹭其流量。比如“巴拉巴拉”“大嘴猴”,这类被蹭的比较多。这里建议大家不要蹭,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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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己的品牌?
1.商标注册要“快、全、广”:
快:品牌创立初期就申请注册;
全:覆盖核心类别(如35类零售、43类餐饮)和关联类别;
广:提前布局近似商标,比如“胖东来”可注册“胖某来”“某东来”等防御性商标。
2.监测市场,及时维权:
定期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或第三方工具查询近似商标,一旦发现抢注,立即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
3.保留证据,证明品牌影响力:
销售数据、广告投放记录、媒体报道、获奖证明等,都能作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
我是2013年开始创业的,2014年开始注册各类网站、商标,2016年转型做自媒体后,针对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全部注册了对应的商标,同一个商标一般会覆盖6个类别以上的。
正是如此,在后面有人在注册账号的时候蹭名字的时候全部投诉成功。
05
抵制恶意抢注,让商业回归本心
商标是企业的“脸面”,更是消费者信任的载体。如果任由“胖都来”们靠蹭热度牟利,不仅伤害原创企业,更会扰乱市场秩序。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可以:
主动识别正品,拒绝山寨;
支持正当维权,为良心企业发声。
作为创业者,我们必须: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走捷径;
用实力和创新赢得市场,而非投机取巧。
商业的本质是诚信,而法律的底线不容践踏。希望“胖东来们”的维权之路能唤醒更多人对商标保护的重视,也让那些“胖都来们”明白:靠“碰瓷”发财,终究是条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