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千岛湖沪马探险乐园,一名男子在蹦极时疑似未系安全绳,视频画面一度让人心惊胆战。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对此,景区方面迅速回应,当时系了有安全绳,安全流程是没有问题的!涉事男子也发视频进行了解释!
5月3日,一段一男子后背未系安全绳,走下蹦极跳台后,致一旁工作人员诧异惊叫的视频,在网络引发关注。
游乐园方面迅速回应,表示“安全绳系好一切正常”,并强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同时,乐园还发布了现场工作人员的操作视频,以证明安全措施的到位。
游乐园工作人员介绍,该男子身体前侧系了安全绳,安全措施已经做到位,因为角度问题没拍出来。当时一旁工作人员之所以惊叫,是因为“他下去得太匆忙了,(师傅)没有反应过来。
与此同时,该男子昨天也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引发关注的蹦极视频与就此视频的解释说明。其称自己第一次蹦极,让朋友拍视频记录,景区的安全流程是没有问题的。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不买账:安全流程问题,所有安全措施都完成了,才能开门。那是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时间有这么紧吗?
这是拿生命闹着玩的!说一千道一万,景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少算事故苗头!管理有漏洞,视安全制席如儿戏!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一、幸好没有出现严重的事故,否则游乐园方面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经营者“生死状”不是护身符,从现行法律规定来讲,蹦极这类高危项目经营者必须做到“三重保险”:
①场地设备定期安检
②配备专业操作人员
③完整执行安全流程。
本事件中,虽然到最后涉事男子澄清了,已经系有安全绳,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争议焦点看似在安全绳,实则暴露三大漏洞:
工作人员惊叫暴露应急培训不足(视频中操作员明显未做好接应准备)
多角度监控缺失导致自证困难(仅靠游客拍摄角度难证安全措施到位)
风险告知书可能沦为形式(很多景区让游客签完字就万事大吉)
所以说,本事件中,景区方面千万不要因为侥幸,觉得没有出事而就不引起重视,还是要在流程方面,管理方面加强。
二、不少网友强调对于高危娱乐项目,行业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主管部门监管藏着“定时炸弹”
首先,《体育法》第105条明确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同时,《全民健身条例》第36条也规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也就是说,蹦极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更要求这类场所每年接受安全检查。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就像上述分析的,此次事件发生后,已经发现有明显的安全漏洞,监管部门应当重点核查:
当前经营资质是否齐全
设备年检记录是否完整
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游客“作死”可能倒赔钱!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可以减轻经营者责任。比如:
故意隐瞒心脏病等禁忌症
擅自解开安全装置
不听从操作指令强行跳跃 但要注意!经营者必须拿出完整监控视频、签字文件等证据链,不能空口说游客“自己作死”
在鱼露项目中受到人身伤害怎么样合理维权?维权指南:三步锁定关键证据
第一步,立即封存:要求景区保留当天监控(法律规定监控至少存留30天)
第二步,就医留痕:哪怕没有外伤也要做心理创伤评估(高空项目可能引发应激障碍)
第三步,投诉双管:同时向文旅局和体育局举报(高危项目属于交叉监管领域)
最后,提醒大家一个法律冷知识:这类纠纷中经营者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景区不能提供完整的安全操作视频、设备检测报告、人员资质证明,就要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