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众号:凤凰网读书
内容选自 青山南著《书怎么读都有趣》
01
读书入迷
我有好几次都因为在电车里看书看得太入迷,到了该下车的站忘了下车。因为只顾着埋头读书,没注意到熟人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恐怕也有过好几回。
但是,像下文中这样的事情真的有可能发生吗?时间是1846年的冬天,地点是美国拓荒地的某个地方。有一位开拓者的孩子,名叫娜西莎.康沃尔,她十二岁时在自己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父亲读书读得很入迷,直到母亲提醒他,他才发觉家里到处都是不认识的印第安人。”
我猜,她父亲其实早就发觉了,只是因为不想应对这些人,所以才装作没发觉吧?
又或许是印第安人都非常注重礼节,为了不打扰她父亲读书,所以走进她家时都尽量悄无声息?
难以置信有人读书会入迷到这种程度,让人不由得怀疑是否有其他原因。
02
读复印件
我遇到过把复印机当作读书工具的人。比如,看到杂志上刊登了有趣的小说,就把它复印下来,然后再拿着复印件阅读。
这位朋友并不是从图书馆或其他朋友手里借来杂志,然后拿去复印,也就是说,既不是抠门,也不是节俭。只是喜欢在买完杂志以后,把想看的页面复印下来,然后随身携带着随时阅读。还是OL的时候(对,这位朋友是女性),因为在上下班的电车里带着杂志很不方便,所以她开始尝试这种方法,之后就养成了习惯。即使她现在已经辞去了OL的工作,从上下班的电车中解脱出来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改变。
“你这是在浪费热带雨林的资源啊。”我虽然嘴上这么吐槽她,心里却暗自佩服。
因为,读书时感受到的那种独特的拘束感,很大程度是由于书这种形态本身散发出的气场。把书页复印下来再读,就相当于把书的形态从一个整体打散成零散的书页,这种读书方法能让人摆脱书带来的拘束感,更自由地阅读,不是很棒吗?她之所以无法摆脱过去的习惯,应该也是因为切身体会到了那种自由所带来的快感吧。
“那你复印完之后,会把杂志扔掉吗?”我问。她说会送给妈妈或妹妹。嗯,这样的话,也不能算是浪费资源了吧。
03
把自己需要的部分撕下来
我身边还有那种字面意义上把书拆开来读的人。只把自己需要的部分撕下来,重新用订书机订好,也就是说,直接当成另外一本书来读。读完之后,再把撕下的部分放回原来的书中。曾经离家出走的一部分书回归之后,理所当然地,书会比之前稍微变厚一点,而且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更像文件夹一样的东西。那位的书架上好像全是这样的东西。
这是我根本无法掌握的技能。我的修行还远远不够。一般来说,看书的时候,即使只是因为稍微用力过猛,导致书脊被撕裂,也会让我觉得很失落。自己主动把书页扯下来,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但是,要是真的能做到就好了。毕竟,那种大部头的书,我现在只能在家里看,很不方便,因为我的内心太软弱了,没有那种把书撕开来读的精神力量。不过,如果有了这种精神力量,我就必须养成不乱放东西的习惯。否则,很有可能会把撕下来的书页弄丢。
04
囤书也很好
小说家片冈义男在某套书的宣传小册子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在纽约,如果觉得哪本书好像很有趣,订购之后很快就能收到,于是书架上的书越堆越多。读书当然也很有趣,但有时只是把书拿在手里把玩一下,就能明白很多事情,也算是‘值回票价’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的时候,我忍不住拍案叫绝,没错,这就是“囤书”的精髓。把书买回来却不读,放进书架就不管了,这种行为俗称“囤书”,一般大家都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行为,但他在这里想表达的是,“囤书”其实也未尝不可嘛。是啊,“囤书”也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式嘛,已经囤了很多书的我不由得点头称是。我经常说,书就和酒一样,经过长时间的贮藏,就能酝酿出美味。
虽说书是越囤越多,但也并非囤完就那么堆着不管。有时会无意间注意到某本书,然后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把玩。有时甚至会翻阅一会儿。在这样的过程中,自己与那本书之间的隔阂也随之慢慢消解。
“阅读”和“把书放在手里把玩”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05
折页标记
小说家佐藤正午曾经写过,他在阅读小说时,只要看到喜欢的段落或令人在意的字句,就会不自觉地折起书页的一角,他把这称为“不入流的习惯”,“心血来潮又有空的时候,我将喜欢的句子或段落记到笔记本上,就像个一本正经的考生”(《昴》,1991年2月号)。
其实我也有这个习惯。所以,我在把书拿去旧书店卖或把借来的书还给图书馆之前,都要手忙脚乱地把书恢复原状。但是,折过的痕迹不会消失。要经过很多年,折痕才会几乎完全消失。
我想大部分会折书页的人都是这样的,喜欢的段落或在意的字句,往往与小说的主要情节无关。很少有人会因为某句话点出了小说的核心而对它格外关注,都是因为觉得“啊,这句话说得真好啊”而很喜欢这句话。在读某本书的时候,读到某个部分觉得很能引起共鸣,所以才会喜欢。这样的内容多的话,我就会觉得这是一本好书。而且,即使很久以后,小说的情节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依然会记得那句引起共鸣的话。
一碰到喜欢的段落,就将那一页折角进行标记,因为我有这样的习惯,所以一本书读完合上以后,只要看着那沓折角,就能一目了然地知道自己有多喜欢那本书。书页折角的地方会有小小的凹陷,有凹陷的地方越多,就越能说明这是自己喜欢的书。
“不过,那样看起来很恶心啊。”有位女性朋友这样评价,她丈夫和我有同样的癖好,“我丈夫看完书之后,我本来也想看看那本书,结果发现书里到处都是折角。太恶心了,那些折角,感觉就像人脸上的痘坑似的。”
痘坑啊,真是一个很棒的比喻。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其实就像脓包一样,在别人看来根本不觉得有什么珍贵的。
“也许吧,虽然我也有在书页上折角的习惯,不过看别人折过的书,说起来,的确感觉很恶心。”我答道。
06
泡在水里读书
每次去夏威夷,我都不禁感叹在海边读书的人数之多。那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明明悠闲地晒晒日光浴就好了,非要在烈日底下戴上墨镜看书。他们并不会特意寻找阴凉的地方,而是就那么顶着烈日看书。难道来夏威夷旅游的人里有那么多爱书人士吗?不会吧。
前几天去夏威夷的时候,我看到一个戴墨镜的中年女性正泡在游泳池里看书。她站在水深齐腰的游泳池的一角,一手拿着一本平装书,一手拿着香烟。我从游泳池离开了一段时间,过了大概两个小时再回来时,发现她仍然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在看书,也就是说,她至少已经看了两个小时。我用余光观察了一下,发现她的双脚一直在水下缓慢地移动着。原来是在做简单的体操啊。
我连续三天都在泳池看到了同样打扮的她。虽然是别人的事,但我还是忍不住担心起来。做体操是挺好的,但是一直这样待在泳池里,身上不会觉得冷吗?
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在泳池里一边蛙泳一边看书的人了吧。
在夏威夷,为了不输给其他人,我也戴上墨镜,开始在海边看书。但是,我总是读到一半就感觉脑袋迷迷糊糊的,没法继续读下去。不管怎么说,那可是在烈日下读书,和在树荫底下读书是两回事。我“呼..”地长出了一口气,一边擦着汗,一边琢磨着这么热怎么看书啊,但环顾四周,绝大多数人依然在看书。有读推理小说的,也有读托马斯·曼的。这些人到底为什么非要这样在大太阳底下看书?经过一番思考(话虽如此,但毕竟是顶着烈日,算不上什么正经思考),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1)其实他们压根没在读书,而是在机械地浏览着文字,书只是被他们拿来当作日光浴的借口。
(2)虽然可能确实在读书,但他们并不在意书中的情节或观点。如果读到勉强能将晕晕乎乎的脑子唤醒的词句,那就是大收获了。不过,书的魅力,也许本来就在于此吧。
07
书上画线
准备考试的时候,我拿着红色铅笔在参考书上到处画线。这里必须记住,这里也必须记住,不知不觉,整张纸都被红笔画满了,但我其实根本不知道到底哪部分才是必须记住的。那么,接下来用蓝色铅笔把真正必须记住的内容画线标出来吧,虽然制订了这样的作战计划,但结果与之前相差无几。最后书被画得五颜六色的,更搞不清楚到底哪部分才是必须记住的内容了,让人头疼。
虽然我会在参考书上毫不留情地画线,却几乎不会在参考书以外的书上画线。理由有两个:
1.潜意识里有“不能把书弄脏”的想法。(参考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更像是笔记。)
2.到底是不是重要的内容,有没有画线标记的价值,我没有自信去判断这些。这是我初中时的事了。那时我生活的世界实在是太不自由了。
我列举了自己无法在参考书以外的书上画线的两个理由,我想这两个理由的成因大致如下:
理由(1):当然是规训的结果。必须爱惜书籍,日本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这样的规训,我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所以对把书弄脏这个行为感到抵触。
理由(2):一定是大脑长期被应试思维浸淫的结果。语文题里不是经常有那种题目吗,是叫长篇阅读来着的吧?给出一篇篇幅很长的小说或随笔,然后提问“作者最想表达的是什么?把体现其中心思想的句子找出来”。习惯了应付这种问题之后,即使自己已经可以自由地看书了,却还是会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歪着脑袋思索:嗯……这里是作者真正想表达的内容吗?不对不对,刚才那里才是吧。
我第一次在书上画线是什么时候呢?是初中快毕业,还是刚上高中的时候来着?虽然记不起来具体时间,但画线时那种战战兢兢的心情仍记忆犹新。我无法像对待参考书那样,拿着红色或蓝色的铅笔毫无顾忌地画线,而是用普通的黑色铅笔轻轻地画了一条可以随时擦掉的、很浅的线。归根结底,还是我对画线的自己没有自信。
让自己产生共鸣的段落、激励自己的段落、给当下的自己带来启发的段落,我在这些地方都画了线。但是,我又不禁怀疑,这些被现在的我画了线的部分,对作者来说是不是其实是无关紧要的部分呢?是不是与这本书的本质无关的部分呢?
应该优先考虑的是作者,还是阅读这本书的自己呢?
刚开始在书上画线时,我觉得答案应该是作者。
1984年,在纽约,小说家皮特·哈米尔(Pete Hamill)送了我一本名叫《与尤多拉·韦尔蒂的对话》的书。闲聊时,我们不知怎的聊起了韦尔蒂,哈米尔说:“对了,我正在看她的演说集。”我问:“咦,还有这样的书吗?”“嗯,刚出版的,我好像放在工作室里了。”于是,我们就顺便去了他工作室所在的切尔西宾馆,他大方地表示“这本书就送给你吧”。
和他告别后,我翻开那本书,发现书中到处都被画了线。黄色的荧光马克笔肆无忌惮地在书中各处留下了痕迹。我虽然也有点纠结,这样被画满了线的书,我收下真的好吗?但还是不由得暗喜,嘿嘿,真是得到了好东西啊。
因为这样的书,虽然看上去是一本,但感觉就像是两本书一样。虽然书本身是“韦尔蒂的书”,但如果把哈米尔画线的部分专门挑出来读,不就成了“用韦尔蒂的书制作的哈米尔的书”了吗?
没错,画线的人在画线的时候,其实也在创作一本全新的书!
08
临床阅读法
读了解剖学家养老孟司的文章,我才知道读书还有临床阅读法。那是一种不沉迷于书的读法,简而言之,就是一种清醒的读法。读者在阅读时要一直注意不要让自己沉浸进去。养老孟司这样写道:
“不是单纯为了享受而读的书,当然就是严肃的书了。我会用临床阅读法来读这样的书。面对作者这个患者,在听对方倾诉时要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否则,就会和患者产生共鸣,而这在某些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人的共鸣能力出乎意料地强。如果和奇怪的人产生了共鸣,就会很麻烦。精神科医生对此都深有体会。”(《筑马》,1994年3月号)
作者是患者,其著作就是患者的倾诉,这种观点非常有趣。并不是走进作者的故事,而是在尝试窥探写下这些内容时作者的内心,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甩开作者的阅读方法。这时,读者阅读的并不是作者的著作,而是作者本身。
09
接力式阅读
我读了松冈和子对戴维·洛奇(David Lodge)的《好工作》(Nice Work,大和书房)一书的书评,哎呀哎呀,她的阅读方法可真奇怪。我说的并不是她解读这本书的方式,而是她读书的风格。为了写书评,她开始阅读译本,但译本是两栏排版,并且相当厚,在通勤的电车里读起来很费劲,于是,她心生一计,在电车上的时候,就读比较轻的原版平装书,回到家以后,再重新读一遍译本。(《文学界》,1992年2月号)
很不巧,我没有这样的经验。记得以前高中和大学时上语言学课的时候,桌面上放着原著或者教科书,膝盖上放着译本,一会儿看上面的,一会儿看下面的,可把我忙坏了。不过,我从来没试过这样接力式地,按照日语→英语→日语→英语的顺序读完过一本书。所以,我很好奇那会是怎样的感觉。
“毫无违和感,值得赞叹。”松冈说,她说这证明译本的翻译相当出色。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那确实很厉害。因为这种接力式的阅读方式应该是最能感受文章节奏的,读起来没有违和感,也就是说译文完全没有破坏原文的节奏。
10
速读
我很不擅长快速阅读。在快速阅读时,看竖向排版的书要从页面的右上到左下,看横向排版的书要从页面的左上到右下,一边用余光浏览四周的文字,一边迅速捕捉文字所描写的氛围,视线迅速下移,抵达页面底部之后,再瞬间将视线移回下一页起始的地方,竖向排版就回到右上方,横向排版就回到左上方,然后再沿着对角线快速浏览到页面底部,这种阅读方法对我来说是行不通的。如果我这样读书的话,就会发生这种情形:咦,刚才好像有什么动了一下,忍不住想追上去看看,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晕头转向了。我只能趴在地上,拼命捡拾着散落在周围的文字。
以前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听到过关于某位老师的一个传说。有一年夏天,有人路过研究室的时候往里一看,发现那位研究狄更斯的专家老师正一边吹着电风扇,一边抱着胳膊读一本很厚的书。电风扇左右摇摆,每隔十秒左右,就会朝着那位老师的方向送风。吹来的风会翻动那本书的书页,而那位老师始终那样两只胳膊抱在一起看书。
就算是速读,竟然能快到这种程度,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
大冈玲写过一篇名为《速读》的小说。因为我非常不擅长速读,有时会觉得不可思议,搞不懂人为什么要那样快速阅读,所以我一看到小说的标题,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我想了解的只有一件事:进行快速阅读的时候,人们究竟是在读书里的什么呢?(《海燕》,1992年5月号)
《速读》的篇幅很长,嗯,是一部具有实验性的作品。体裁是将篇幅长得吓人的小说缩略而成的形式,由几个“梗概”和几个“正文”构成。读了“梗概”之后,再读“正文”,原本那篇长得吓人的小说的全貌便逐渐浮现了出来。
读了这篇名叫《速读》的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进行快速阅读的时候,人们首先读的是“梗概”。没错没错。比如,有人拜托我写书评时,我也不得不努力进行快速阅读,那是因为我有一种必须抓住“梗概”的紧迫感。不过,要是故事结尾来个大反转就麻烦了。
11
随机阅读
致力于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大作《追忆逝水年华》个人全译本的铃木道彦曾经写道,弗朗索瓦丝·萨冈正是因为读了普鲁斯特这部大作中的一小部分,才成为他的忠实粉丝的。
小说家萨冈断言“从普鲁斯特那里学到了一切”,据说她原本只是偶然读了放在手边的那部大作的第六卷《失踪的阿尔贝蒂娜》(中译本译为《女逃亡者》)中的一节,但是读完之后,她立刻被迷住了,成了普鲁斯特的忠实读者。(《昴》,1992年7月号)。
嗯……原来是这样啊。随机的阅读也不可小觑呢。原来只是随机挑选一部分来读,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啊。
现在,我们试着大胆想象一下。如果萨冈从第一卷《在斯万家这边》开始认真阅读,那她还会被普鲁斯特迷住吗?
她还会断言自己“从普鲁斯特那里学到了一切”吗?
我的答案是,不会。
这就是随机阅读的妙趣。
中国作家莫言,因为他的作品风格是魔幻现实主义,而一提到魔幻现实主义,就不能不提加西亚.马尔克斯,所以很多人都说莫言的作品一定受到了马尔克斯很大影响。
在一次访谈中,藤井省三直截了当地问莫言:“怎么样,你的作品是否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呢?”我读到这里不禁吓了一跳。而莫言给出了十分惊人的答复。(《海燕》,1992年4月号)
他姑且先回答的确受到了影响,然后藤井又问他,比如受到了哪些作品的影响,他有点为难地说道:
“马尔克斯的书我基本都读过了,但都没能读完……(笑)其实甚至连半途而废都说不上……(笑)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读了两三页就受到了冲击,大脑陷入了无法抑制的兴奋状态。(中略)完全不是能通过阅读一本书来进行学习的精神状态。”
莫言在读马尔克斯的作品时也是随机挑着读的吧。随机阅读的妙趣在这里被体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