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15日至16日,省司法厅在昆明举办全省行政立法业务培训班,加强全省行政立法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全省行政立法能力和水平。
省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立法处(科)负责人、省司法厅立法审查处室相关人员共101人参加培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江天为培训班作开班动员和培训小结。
为增强培训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次培训班专门邀请昆明理工大学、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资深专家,分别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专题授课。
培训期间,主办方精心挑选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及昆明市司法局、红河州司法局等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从不同角度分享介绍了行政立法业务工作经验;组织召开州(市)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各州(市)司法局关于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理论内涵丰富,实务针对性强,通过培训提升对行政立法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刻领悟了做好行政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了信心决心,对全省行政立法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有了全新认知;提升了能力和水平,通过专题授课和座谈交流,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激发了工作动力,下一步要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全力推动我省行政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