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世纪30年代,清宫军机处的一份档案曝光,其内容令世人瞠目结舌。

这份档案名为《密记档》,现存共四册。

《密记档》主要是乾隆朝军机处用来记录大臣自行议罪认交银两的档案,有过失的地方总督、巡抚等官员可以用交纳罚款来代替处分。

其中尤以督抚官员最多,总督二十余件、巡抚三十余件,合计占到可考的议罪银案件的一半以上。其余还有一些盐政、盐运使、织造、大商人等收入颇丰的官员或个人。(注:《密记档》记载的并非议罪银案件的全部)

议罪银不经户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直接交到内务府,进入乾隆私人腰包。

议罪银的上缴数额普遍较大,在可考的议罪银案例中,仅有五件数额低于一万两,其余数额巨大,有时甚至在十万两以上。

官员议罪的次数也没有限制,议罪的数额是累加计算的,累加之后的数额就更大的离谱了。

征瑞曾代奏范清济议罪八万两,曾任山西、陕西、河南、广东、福建巡抚的雅德(满人,瓜尔佳氏)数次累计议罪银达二十二万两。

有名叫全德的官员,仅在两淮盐政任上便议罪缴纳三十八万四千两。

乾隆皇帝还十分贴心,允许分期付款。

比如,乾隆朝著名的两淮提引案,这件大案发生在两淮总督高晋的弟弟高恒身上,高晋因此自请严厉议罪,乾隆皇帝亲自下旨,此事治罪,革职留任处理,“汝自议来”。

于是,两江总督高晋向乾隆皇帝上疏,指出希望乾隆皇帝同意缴纳两万两白银自行议罪。

并说钱暂时不够,希望皇帝准许依照先例,每年缴纳五千两的养廉银子自行议罪,分期四年完缴。

乾隆皇帝立刻同意,这起案件便变成罚议罪银了事。

大臣伊尔根觉罗·富纲曾自行议罪三万两,《密记档》中如此记载:

“五十九年广储库司收一万两,六十年二月广储库司收一万两,其余一万尚未解到”——《密记档》

可见,官员议罪的银两是可以分次缴纳的,解到时间也非常灵活。

在和珅、福长安等主管议罪银的《密记档》中明确将议罪清单分为四类,分别是“已经解到清单”、“尚未完全解到清单”、“尚未解到清单”、“解交浙江海塘河工备用银两”。

与许多人想的不同,议罪银制度并非和珅首创,而是乾隆帝亲自创制并使用的,根据现有记载,最早可追溯至乾隆十四年。

和珅只是在议罪银制度化以及执行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密记档》中的内容和珅会按季供皇帝御览。这对和珅来说也是一种自保,如此巨大的金额难免皇帝生疑,记录下来皇帝放心。

“奉和中堂谕所有密记银两交圆明园、广储司、造办处”——《密记档》

02.

乾隆本人虽然一直不承认议罪银制度化,说什么“非定例也”,但实际上,议罪罚银有严格的呈报、管理,包括专门人员和银库,有特定的对象和方式,可以说有一套完备的程序。

一般流程是这样的,官员依据自身经济情况、所犯过错严重程度等拟定一定数额的议罪银两,议罪银案件不限次数,官员可随时议罪。

当时被罚款的封疆大吏李质颍给乾隆皇帝的一篇奏疏:

“奴才李质颍谨奏,为仰恳圣恩,俯准宽限事。……奴才于浙江巡抚任内未行奏参王燧,情愿罚银十万两,粤海关监督任内奏事错误,情愿交银二万两。四十六、四十七两年关税盈余短少,部议赔银三万六千余两。广东盐案不实,情愿罚银十万两”。

同时,那些苦于没有门路,却想报效大清和皇上的官员还可以找和珅、福长安等人向皇帝代奏议罪银。和珅就曾代奏原任巡抚杨魁之子杨超铮等议罪五万两。

皇帝看到奏疏后会做出同意与否的结果,同意通常回复“知道了”,如果议罪银报价低了,那不好意思,只好请出大清律,灵活依法治国。

如果认为过高,也会酌情减少,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比如,乾隆四十八年,河南巡抚何裕城以奏折沾污香灰,积极要求“请罚银三万两”,估计乾隆皇帝也觉得荒唐,就加恩宽免银二万两,其余一万两著解交内务府,何裕城仍觉“犬马赎罪微忱,究未能稍伸”, “除臣遵旨先缴银一万两外,其余二万两合再仰恳鸿仁,准臣仍行陆续解交内务府充公。

你看,就这两万两银子,君臣二人还来回客套谦让起来了,这事闹的。


另外,乾隆捞钱也看地方,偏远地区官员乾隆就很少使用议罪银制度。

这些地方油水本来就少,再去刮一层,那些官员对下面会刮的更狠,民变风险会大大增加。

富裕地区,像盐政、盐运史、织造、税关监督等这些区域,乾隆就盯得比较紧,经常兴起议罪银。

有时,甚至有鼓励官员议罪之嫌。

乾隆五十二年,曾任职浙江巡抚的李质颖向乾隆皇帝上奏,由于自己没有参奏王燧,因此其甘愿罚银十万两。在任职粤海关监督期间,由于奏事错误,甘愿罚银二万两。

要知道李质颖被乾隆免除浙江巡抚的职位是乾隆四十六年正月,但是同样是乾隆四十六年的二月,尽管李质颖刚触犯包庇罪,但乾隆皇帝立即便下旨让李质颖做了粤海关监督,同时告知李质颖“一即赴新任,不必来京请训。”

在乾隆时期,粤海关监督可是公认的肥差,对一个刚被皇帝处罚的官员来讲,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的。

不难看出,李质颖之所以得到公认肥差粤海关监督,并非皇帝施恩于他,也非李质颖走运,很可能是他主动自议罚罪,相当于官员贿赂皇帝得了个肥差。

自古以来,都是皇帝派人下去查贪腐,现在竟能直接贿赂皇帝,机会难得啊。

再说了,整个大清都是皇上的,给皇上送钱,还能叫贪污吗?

那是坚持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忠于大清,处心积虑孝敬皇上啊。

03.

乾隆本人还曾对议罪银这事做了一番解释:

“朕之简用督抚,皆因一时无人,而又非犯侵贪徇庇之过者,以爱惜人才起见,偶有过误,往往弃瑕录用……而所获之咎,是以酌量议罚,用示薄惩”

乾隆爷上辈子可能是个粉刷匠,粉刷的本领不是一般的强,要把那大清刷的更漂亮。

官员几万、几十万两的议罪银交上去,到乾隆嘴里成了“爱惜人才”、“偶有过误”,如此“以债化刑”的手法,换个资质平庸的皇帝还真拍马都赶不上。

隔壁明朝嘉靖帝还要喊:“朕的钱,都是朕的钱。他们拿200万,分朕100万。”这活儿就太糙了,吃相还不好看。


哪像乾隆爷左手议罪银奉旨贪污,右手高举“爱惜人才”的大旗,腰包不但鼓起来,还树立了求贤的圣天子形象,赢两次!

用屁股想都能明白,议罪银给皇上十万两,官员在下面不翻倍盘剥回来,那不就白议罪了么?包税人制度算是给乾隆玩明白了。

层层盘剥,议罪银两是凑足了,但整个官僚体系却烂透了,整个官僚体系沦为贪污体系。

乾隆四十六年,山东巡抚国泰因为父亲云贵总督文绶在任内办理一案获罪被发往新疆,于是国泰请求代父亲议罪缴纳养廉银八万两,最终乾隆恩准并且允许缴纳四万两议罪银。

这些银两国泰自然不会自己缴纳,他的办法是勒索下属官员总共八万两之多,结果这一索贿行为直接造成包括历城在内的多地州县亏空。

乾隆在位时,多次向天下百姓表示必定严惩贪官污吏,并以此慰安民生。还曾立誓,贪官污吏多留一日,民众受损、国家可危,必定对此现象严惩不贷。

他还经常表示犯有侵占财务、贪污腐败、以财力贿赂寻求庇护的犯罪者,不能使用议罪银。

这些冠冕堂皇的漂亮话听听就行了,实际上使用议罪银的人哪个没有贪污腐败、侵占财务、职务贿赂呢?

如李质颖拘贪知府王缝贪污罪责就在上述重罪之中,但他仅仅缴纳十万两白银,就完成议罪自罚,还有两淮盐政全德,在任期内收取贿赂供应银,随后仅双倍补偿后就宣告无罪,等等。

中世纪西方天主教教皇的赎罪券,免的是死后炼狱之苦。乾隆帝比教皇公道,也不忽悠你,自行议罪,银子一交,立刻免罪,主打一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清皇VS教皇,又赢一次。

乾隆皇帝设立议罪银的初衷曾指出:

“督抚等坐拥厚廉,以其尸位素餐,故议罚充公之项,令其自出己货,稍赎罪戾”

其目的是将议罪银用于河工等国家工程,用之于民。但实际用于公用设备建设的议罪银大多进入内务府,成为皇帝中饱私囊的产品,全用来给他修园子和南巡了。

04.

经过康、乾、雍三代皇帝文字狱蹂躏下,无数人举族消消乐,早已变成应声虫的文臣士大夫也不是没有漏网之鱼。

乾隆五十五年,有名叫尹壮图的官员站出来劝谏皇帝。

“请停督抚等罚银之例,将罚项改为记大过若干次,如才具平常者或即罢斥,或量予京职,毋许再膺外任。”

尹壮图还在奏疏中说,各督抚官员声名狼藉,吏治废弛,民不聊生。某些官员因为交了议罪银后高枕无忧,贪起来更加肆无忌惮,地方亏空巨大。皇上您要是不信,可以派人跟我一起下去查访。

尹壮图想向乾隆证明议罪银是大清第一祸患,不曾想惹恼了皇帝。

盛世是乾隆的皇帝新衣,尹壮图却站出来说他光屁股,这哪是说屁股的事儿,分明是打乾隆的脸呀。

没银子,把尹壮图卖了也不够下江南,修园子,办千叟宴。

当然,乾隆好面儿,不好明面反驳,便开始耍流氓。

他回复尹壮图,既然你上奏有问题,那肯定是有实据了,你奏疏中说的督抚具体是指哪位呀?逢迎上司的是哪位?亏空证据有吗?

尹壮图要真敢指名道姓说几个,这官也就做到头了,说不好还要喜提举族消消乐的成就。想当海瑞,那也得看看头上那片天是哪朝哪代。

随后,乾隆大度的表示,准许户部侍郎庆成与尹壮图一同查访各地,但不准密访,公开盘查。每到一地提前给地方通气儿,那还能查出什么?

最终,尹壮图在无法查明实据的情况下,感到处境险恶,为了保命,不得不违心地承认“各省多有亏空原是揣度之语。”

“书麟、长麟遇有亏空不得不向属员齌助之语原是凭空臆度”,“商民蹙额兴叹原系缮折时信手混叙,希图耸听⋯⋯是一时糊涂揣度之言,并承认上疏谏言是“糊涂妄奏”,“希图露名邀恩”,“恳求从重治罪”

尹壮图回京后就被关进刑部大牢,判处斩刑。

乾隆又演了一波,免去他的死罪,贬官六级。不久,心灰意冷的尹壮图辞官归乡养老。

嘉庆四年正月,执掌清朝国祚六十余年的乾隆病逝,做了三年傀儡皇帝的爱新觉罗永琰终于真正掌握国家权力,清朝进入嘉庆时代。

康乾时期被很多人封为盛世,但事实上乾隆中后期,大清帝国政治腐败、内政无修,内乱频仍,到了嘉庆时期国家早已千疮百孔。嘉庆亲政后第一刀就砍向了和珅,随后废除议罪银制度。

05.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到康乾时期算是真正到达顶峰,帝王出一言而盈廷称圣,发一令而四海讴歌。

君主的个人思想往往凌驾于法律之上,君主的个人情感往往代替了理智的法制社会。

议罪银制度便是乾隆以个人思想凌驾法律的产物,这成为乾隆时期贪污腐败的主要根源之一。

作为清代最幸福的皇帝,背靠祖父康熙与父亲雍正打下的基础,乾隆时期可以说达到清代的最高峰,而乾隆历来也讲究文治武功,极懂享受。他一生多次巡游,同时大兴土木。

乾隆还鼓励官员进贡,做事讲求排场,极尽奢华之能事。

皇帝尚且如此,对全国各地官员的示范作用可想而知。举国上下的官员们大多生活奢靡,维持奢靡的生活仅仅靠俸禄和养廉银连基本的收支平衡还很难保证,遑论还要随时准备迎接皇帝的敲诈。

乾隆真正做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督抚等官员不时还可能要缴纳议罪银,这些巨大的负担自然要靠搜刮民脂民膏来维持,百姓的生活可想而知,这所谓的康乾盛世完全是虚假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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