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今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整个法律条文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总共有26处,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例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李超在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法律实施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法律宣贯活动。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全国宣讲启动会,后续将推动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普法宣讲,组织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

二是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系统谋划7方面共53项政策举措,目前相关政策举措已经陆续出台实施,比如《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等。后续,国家发改委将建立细化台账,逐项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实施;加强跟踪问效和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关心关切的问题。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强化失信惩戒,加快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推动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实施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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