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5月20日电 (严小晶)5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与国家海关总署签署关于《“单一窗口”的合作安排》,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在“单一窗口”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推进系统对接,提升香港的货物清关效率。


香港与内地签署“单一窗口”合作安排。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供图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表示,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货物贸易伙伴,跨境贸易频繁,高效便捷的货物清关流程尤其重要。“单一窗口”为业界提供一站式电子平台向政府提交各类报关和货物清关所需贸易文件,是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措施。签署《合作安排》将推进香港与内地“单一窗口”的对接和合作至新台阶,优化现行交流合作机制,并探索不同合作领域。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分三阶段实施“单一窗口”,第一与第二阶段先后于2020年和2023年全面投入服务,涵盖42类贸易文件,第三阶段服务将于明年分批推出,届时系统将与内地“单一窗口”对接。

此外,为推动便利货物清关,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去年11月推出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覆盖所有经陆路口岸从内地进口香港的货物,以助企业节省申报所需时间及人力,降低运作成本。“一单两报”即日起全面覆盖所有经陆路口岸进出的货物,进一步便利业界和提升效率。“一单两报”措施将于“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延续。

当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与国家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香港会面,就加强香港和内地海关执法和合作交流意见。李家超表示,国家海关总署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合作文件,将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人流、货物流等方面合作,有助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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