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李雯
为落实长城司法保护措施,有效震慑侵害长城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秦皇岛全市首份《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彰显了以法治手段打击破坏长城行为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筑牢长城保护法治屏障。
发布活动中,秦皇岛市两级法院、市两级检察院相关领导共同为《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授牌,文旅部门、长城保护员、长城保护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并集中宣誓,为共同保护长城贡献力量作出庄严承诺,“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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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司法保护令是以文物保护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涉长城类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长城本身的特点和长城保护工作特殊性所作出的专门司法保护令。保护范围涵盖海港区董家口、城子峪、板厂峪、九门口等全部长城遗址。
山海关区法院成立专司长城司法保护的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后,持续以司法手段保护长城文物资源,保护令更是聚焦“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严格约束可能损害长城的行为,实现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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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山海关区法院将以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为阵地,依托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文物保护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长城司法保护体系,形成保护合力,确保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