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5月19日,四川巴中一名老人被狗撕咬致头部重伤的新闻刺痛公众神经。监控画面中,老人捂眼蜷缩在台阶上,鲜血浸透纸巾,而涉事犬只却消失于街巷。警方虽称“狗已被处理”,但这场悲剧背后暴露的养犬管理漏洞,早已成为悬在城市文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从哈尔滨女子被德牧扑咬至全身挫伤,到安徽六旬老人命丧邻居猎犬之口,再到此次巴中老人血染街头,犬只伤人事件正以近乎“模板化”的剧情重复上演。数据显示,仅2025年上半年,公开报道的恶性犬袭人事件已超十起,而更多冲突止步于邻里争吵或“私了”。这些事件中,犬主往往以“狗自己跑了”“没拴好是意外”为由推责,甚至如安徽案例中,狗主人竟称“狗自己上吊死了”以逃避追责。

更令人不安的是,涉事犬种多为烈性犬或大型犬。纽约时报曾报道比特犬活活啃食主人的惨剧,而国内禁养犬名单上的德牧、杜高等仍频频现身街头。这些犬只的失控,本质上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犬主既未遵守拴绳规定,亦缺乏对犬只行为的有效约束。


《民法典》明确规定,动物饲养人需对伤人事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现实中,“赔偿难”已成常态。哈尔滨女子被咬后,狗主人拒不道歉赔偿,最终依赖警方介入才勉强解决;东莞市民多次投诉邻居散养犬只威胁儿童安全,警方仅以“提醒狗主拴绳”草草收场。法律的威慑力在“人情社会”中被消解,违法成本之低,让犬主将规则视若无物。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管理体系的割裂。犬只登记、疫苗注射、禁养犬排查等环节各自为政,基层执法往往陷入“民不举,官不究”的被动状态。此次巴中事件中,涉事犬只是家养还是流浪尚存争议,暴露出犬只身份追溯机制的缺失。若连“谁该负责”都难以厘清,谈何根治犬患?

根治犬患,需跳出“呼吁文明养犬”的道德叙事,转向法治化治理。其一,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养犬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或饲养禁养犬者施以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如鹤壁杜高犬咬死儿童案中,狗主人被判刑2年——这类判例需成为常态而非特例。其二,推广“芯片植入+电子犬牌”,实现犬只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上海等地试行的“智慧养犬”系统已证明,技术手段能有效压缩逃避责任的空间。

更重要的是重构社区治理网络。成都某街道通过“养犬自治委员会”调动居民参与监督,将违规行为与物业费、信用分挂钩,使犬只伤人事件下降70%。此类实践表明,唯有将法律刚性、技术赋能与社区共治相结合,才能打破“出事—灭火—再出事”的恶性循环。


当一名老人因犬袭血染街头时,社会不能止步于“狗已处理”的敷衍答复。从巴中到哈尔滨,从安徽到东莞,每一起悲剧都在叩问:我们是否还要继续用鲜血为养犬乱象买单?法治社会的底线,容不得“狗权高于人权”的荒谬逻辑。唯有以铁腕执法筑牢规则围墙,以技术创新织密监管网络,方能让“文明养犬”从口号落地为行动——这既是对生命的敬畏,更是对城市文明最深刻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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