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生效案件自动履行的督促力度,从源头降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观念转变,近期,平潭法院金井法庭执行干警深入金井片区开展常态化执前督促行动,通过“问、访、查、督”等方式,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当事人胜诉权益“快兑现”,纠纷“早解决”。
及时提醒,左邻右舍齐动员
在刘某申请执行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翁某未按期归还借款。平潭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金井法庭执行团队按照判决书中的地址,在义务人翁某居住地区域,经过多次询问,终于来到义务人翁某住所,然而翁某此时却并未在家中。执行干警主动走访翁某周围邻居,了解掌握翁某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和工作情况,翁某左邻右舍纷纷表示,愿意协助法院及时告知翁某法院上门督促履行的情况。次日,义务人翁某便联系法院,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
法律释明,督促现场再普法
李某未及时缴纳银行贷款,某置业公司作为担保人代李某垫付了欠缴的款项,嗣后某置业公司向李某行使追偿权。案件进入执行后,因无法联系上李某,陷入僵局。执行干警遂带队前往李某购置房产所在的小区,通过询问小区物业人员,了解李某是否实际居住在此及李某最新的联系方式,物业工作人员当场拨打李某在物业预留的电话,李某的亲属接听了电话,执行干警详细告知了李某案件的情况,并对亲属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最大程度上争取李某亲属的理解支持,通过现场释法说理、动员引导,李某亲属真诚地表示:“我们一定积极配合,明天就到法院协商解决案件。”
后果警示,传导压力促履行
林某未按期履行偿还薛某借款的义务,薛某向法院申请对林某予以强制执行。执行团队经查找,来到林某家中,但家中只有林某的父母在,执行干警遂向林某的父母说明来意,介绍了案件审理情况,告知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不利法律后果,希望林某父母能给予积极协助。林某父母当即表示会督促林某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次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表示林某已主动联系他协商还款事宜,双方已达成和解。
平潭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精、准、细、严”为原则,不断推动执前督促工作管理全程化、动态化和精细化,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让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更加可感可触。
供稿:林丹娜、李志伟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