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16日晚10点15分,海南省琼山市(现海口琼山区)公安局突然接到府城公安分局打来的报警电话:“今晚9点35分左右,琼山市教育局局长吴大钦在教育局大楼楼梯口被歹徒开枪打死,现场已保护好,请刑警大队速派人前来勘查!”

教育局长被枪杀一案,此案一出,当即引起了省、市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注意。

随即,琼山公安局由局长带队亲赴现场,市委书记王富玉、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吴正养也随后赶到现场,海南省公安厅由副厅长带队也来了。



现场位于教育局一幢6层的宿舍大楼西边楼梯三楼301、302房门前的平台上。

现场勘查,吴大钦身体侧卧,头西脚东,脸侧向301房,上穿白色短袖衬衣,下穿灰色西裤,脚穿棕红色皮鞋,头部血流成片,甚至流到了下两个台阶,墙上也喷溅着鲜红的血迹。他的裤带上,一边戴着BB机,一边带着大哥大,手上戴着石英表,身上装着5678元人民币

在尸体左脚外侧,落有一宽边浅绿色普通太阳镜,在楼梯台阶,发现一白色纽扣和两枚五九弹头和弹壳。

经尸体检验,死者身高164厘米,右手前臂背部被刀砍伤,右拇指有一切割伤,头部右头顶被斜砍一刀,头发掉落。

此外,尸体旁边,一个黑色文件袋里装着一些申请调入中小学教师的报告和当年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军转干部名单等。

经尸体检验和现场勘查所获取的证据,结论随即作出:吴大钦死亡的原因为枪弹射穿颅脑所致,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故意杀人案。

“教育局长被杀了!”

消息迅速传遍琼山、海口,乃至整个海岛,一时流言四起。

市委书记王富玉要求,要不惜一切代价,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侦破此案!

案发当夜,市领导联合省公安厅召开的案情分析会,经过充分讨论,得出四条结论:

1.根据尸体检验和现场勘查情况来看,案犯很可能是两个以上;

2.根据身上所带的BB机、大哥大,特别是5000多元现金分文未动的情况分析,可以认定案件性质不是图财害命;

3.根据对吴大钦生前生活作风表现方面的调查可以否定情杀的因素;

4.种种迹象表明,案犯对吴大钦又用刀砍,又用枪击且枪击的部位均为致命的部位判断,可以认定这是一起报复或仇杀的案件。

最终一致决定,应以仇杀作为本案的重点侦查方向,但也并不完全排除财杀和情杀的可能性。

随后,由市公安局局长任总指挥的“8·16”枪杀案侦破指挥部成立,侦破工作像一张大网一样迅速撒了下去的。



琼山市

18日一早,有群众向刑侦干警反映:

1994年7月8日,有人在琼山中学张贴了一张小字报,内容是揭发教育局局长吴大钦贪赃受贿而不给教师办事,署名为“一位无辜教师”;同时还附有一份“死亡通知书”,为钢笔字体,上边点着吴大钦的名字,声称,“今天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九月份就是你的死期,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棺材”字样。

另一张小字报是1994年9月10日张贴在人来人往的琼山影剧院门前的,题目为《贪官+流氓=吴大钦》,内容更是充满了仇视和火药味,主要说他贪财好色收钱不办事。

这两张小字报被提取拍照后,当即送往省厅进行文字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这两封小字报均出自于琼山市市教育局干部吴川礼笔下。

经查,吴川礼,35岁,文质彬彬,曾在多个学校任教,还担任过龙桥中学校长,1994年借调调到教育局。

他为何要写吴大钦小字报,并欲置这位教育局长于死地?

经过调查得知,这个人还真不简单,虽然只是借调人员,却与教育局多名领导关系密切,平常对吴大钦意见很大,甚至公开顶撞。

更令侦查人员意外的是,他还竟和副市长吴正养关系密切,是吴市长家的座上宾。

8月24日,琼山市公安局作出决定,将重要嫌疑人吴川礼收容审查。随即,他被秘密控制了起来。

刚开始,他坚称自己没问题,但几个回合下来,他老老实实的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据他供述,1994年7月8日张贴在中学的小字报和1994年9月10日张贴在影剧院的小字报均系他所为。

除此之外,1995年春节后,他还以亲笔书面的形式,写信给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等领导同志,反映吴大钦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三点:

一是独断专行;

二是为政不廉;

三是老婆参政。

而这些控告信的内容都是与教育局领导层的几位重要人物一起商讨,由他们提供材料,再由他本人执笔写成的。

其思想动机是向上级领导反映吴大钦的问题,以便引起领导重视,然后撤了他。

但他却矢口否认自己与枪杀案有关。

侦破工作又陷入了僵局。

指挥部经过总结研究,认为查获吴川礼这条线的大方向没有错,就是说这个人肯定有问题,下一步就是要查与他有关系人。

没想到一出网就有收获。

有群众向侦查人员反映,府城镇朱良村的梁振江与吴川礼关系密切,两人是师生关系,他也去过教育局大院,对教育局内部情况较为熟悉,有作案条件。

经查,梁振江,23岁,藏有枪支。

9月28日,指挥部决定收审梁振江。

梁振江交代,因吴川礼在府城四小的筹建中遭到吴大钦的阻拦,便叫他们用刀去砍他,这样把他砍伤住院,吴川礼的目的就达到了。

为此,我们进行了分工和准备,购买了作案用的刀具,从1994年11月至12月间,多次到教育局观察地形,察看情况,驾驶摩托车跟踪吴大钦的行踪,但几次行动,均因机会不成熟而未敢下手。

梁振江供出了他的同伙,一个同样是吴川礼的学生王乃宾,另一个是龙桥小学教师邓孚胜。

其中王乃宾是直接指挥行动者,而他们的老师吴川礼则是这一切的幕后策划人。

吴川里答应,事成之后只要筹建工程顺利,发了财少不了每人都有一份。

梁振江的交代是“8·16”专案侦破的一个重要转折和突破,指挥部断然决定,立即抓捕王乃宾和邓孚胜。

但这二人早已闻风而逃。

指挥部迅即召开紧急会议,组成追捕组并确定了抓捕方案。

经过千难万险,10月10日,邓孚胜在通什市(今五指山市)番阳镇被成功抓获。



非本案

突审邓孚胜,据他交代,他虽然参与了前期的密谋和后期的踩点跟踪,但均未得逞,“8·16”枪杀吴大钦的凶手是王乃宾和邓中先,主谋则是他们共同的老师吴川礼。

据他说,由于与吴川礼工作在一起,他又常住在吴家,两人关系非常密切。吴川礼与吴大钦有矛盾,几次写大、小字报,都是与他一起去张贴的。

吴川礼最初找人教训吴大钦没得手,他认为梁振江不得力,于是叫他与王乃宾一起干,并给他7000元钱作为“费用”。

他就把同村的一个本家“烂仔”邓中先雇来,介绍给王乃宾,商量采点之后,两人于8月16日晚潜入教育局大院去教训吴大钦,结果直接打死。

随后,王乃宾被抓,邓中先自首。

据王乃宾交代,1994年12月某天,他与吴川礼逛街时,吴川礼说:“吴大钦调个人上来之后,什么事都让那人干,我只是跟着‘跑跑腿’,看起来他是不想使用我了,你是否可以帮我去教训他一下?”

他问怎么教训?

吴川礼说,去打他住院一两个月。

吴川礼还说:“吴大钦在教育局得罪很多人,去年阴历7月15日,有人送阴间钱到他家去,我与他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你去打他不会怀疑到我和你,打伤他住院一两个月,在政界造成影响,我的事就好办了。”

经吴川礼这么一说,他就同意帮助他了。

随后,吴川里给他提供了吴大钦的照片,并带他到教育局大院里观察。

他根据吴川礼提供的相貌特征作出了最后认定,经过一番策划之后,就回家准备去了。

1995年6月,吴川礼交给他10,000元钱,让他抓紧办理这事。

在此之前,1991年左右,他在一个茶楼当厨师时,曾花4000元买过一支五九式手枪,这支枪吴川礼是知道的,他曾将手枪放在吴川礼家一次。

8月16日下午,他与邓中先事先潜入教育局院内,何机作案,他随身带着一支‘五九’式手枪,邓中先带了一把刀。

大约晚上9点30分左右,吴大钦坐出租车从外面回来,下车后便往宿舍楼上行,二人便跟在后边。

不料吴大钦见一熟人在楼梯口说话,他便先上楼,邓中先在院里观察动静。

吴大钦说完后上楼,他见吴大钦上楼,即转身从裤袋内掏出‘五九’式手枪,把子弹上膛后对准了吴大钦。

吴大钦见状非常害怕,惊问他想干什么?同时用左手拨开他拿枪的手。

这时他听到一声枪响,与此同时吴大钦大叫一声‘啊!’

他不知道这枪是否已打着吴大钦,只看见子弹打着墙后火光闪了一下。

第一枪响后,他马上又把枪对准了吴大钦的头部开了第二枪,枪响后吴大琴立即倒在了地上,血从他头部流了出来。

邓中先是否用刀砍着吴大钦他不清楚,因他当时太紧张害怕,他只看见邓中先已把刀拿了出来。俩人看见吴大钦倒地后便一起逃跑了。

作案后,他直接跑到了吴川礼家,对他说把吴大钦打死了,然后说了杀人的全部经过。

吴川礼沉默了好久才对他说:“你先洗个澡把那些血迹洗掉。”

看得出吴川礼当时很害怕,在他洗澡前,吴川礼在他房里翻出了许多信件到卫生间烧掉,他估计这些信件可能与吴大钦有关。

再次提审吴川礼,这回他老实了,承认雇凶杀人的事实,他说,本来他是叫王乃宾去教训一下吴大钦的,并没有叫他打死。

随后他的一句话,把在场的人都给惊住了,他说,这一切都是吴正养副市长让他干的。



非本案

吴正养为什么要杀吴大钦呢?

10月14日凌晨1时15分,居住在市政府大院市长小楼的吴正养被拘传。

刚开始,他一直在装傻,称:“我没有参与杀吴大钦的事,那只是他们说的。”

当被问及刘知理与梁达欣之间有何矛盾时,郑养斋回答:

3天后,也就是10月20日,在审讯人员的步步紧逼下,他最终举手缴械,全线溃败,交代了指使吴川礼教训吴大钦的事实。

吴正养同吴川礼是老乡,吴川礼与吴正养在教育局里同跟他关系好的同志关系也很好,并且,吴川礼的工作、他弟弟的工作都是吴正养说话给安排的,工作上也很关心他,因此吴川礼非常听话。

而吴正养产生教训一下吴大钦的想法时间已久,原因一是几年来吴大钦公开地反对他,加上吴川礼讲吴大钦不重用他,还有几位老师也曾威胁过吴川礼。在这样的情况下,吴正养想教训他一下,于是告诉吴川礼到其办公室去教训他一下,不要让他作威作福。

吴川礼当时答应说可以,后来说找了铁桥他的学生王乃斌。

六七月份,吴正养多次打传呼找吴川礼,催其快点行动,原因是很快就要进行机构改革了,改革方案已经拿出来了,他当时的想法是让吴大钦去文化局当局长,同等使用,在这个时候教训他一下,造成影响,引起重视,这样好把吴大钦从教育局调出去。

贴小字报,也是吴正养指使吴川礼干的,目的是让人们议论,造成社会影响,引起市委领导的重视,把他调出教育局。

但是这两张小字报和那些控告信都没有起什么作用,没有人管这些事,吴大钦还是照旧专权。

吴正养让吴川礼去教训吴大钦,但迟迟不见行动,他就多次催其行动,过了十多天吴大钦就被杀了。

出事后,吴正养马上打电话通知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然后和秘书一同赶到现场。

当时他没有想到,因为他想他们不会杀吴大钦的,次日吴川礼、邓孚胜慌里慌张地跑到他家,他们非常害怕说要逃走。

吴正养对他们说:“你们不能走,一走公安局马上会怀疑到你们,要按时上班,如果查小字报的事,吴川礼可以承认,但杀人的事绝对不能说,一说肯定就得枪毙。”

他们二人紧张得要命,什么也没说就走了,走之前,吴正养还对他们说:“这段时间破案风声很紧,你们不要来我家了。”

不久,吴川礼就被公安局抓了。

在之后,他也进来了。

自此,一场震惊全国的官场雇凶杀人案,终于水落石出。



1996年6月20日,海口中院一审宣判:

1.以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王乃宾死刑;

2.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吴川礼死刑;

3.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中先死缓;

4.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正养无期;

5.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孚胜无期;

6.以故意伤害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梁振江有期徒刑2年。

一审判决后,众人不服,提出上诉。

1996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院审理后以原判认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部分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997年11月26日,海口中院再次宣判,结果是:

吴正养由无期改判死缓,梁振江由2年改判3年,其余不变。

吴川礼、吴正养又不服,再次上诉。

1998年1月16日,南江高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众被告人故意杀人等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川礼上诉中提出有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依法应从轻处罚。吴正养提出没有伤害的故意和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因此,海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结果是:

除吴川礼改判死缓外,其它不变。

4天后,王乃宾被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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