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整体环境变好了,还把公共收益的钱用来建电动车停车棚和充电端口,变化真的很大!”近期,滕州市华滕小区业主刘女士对小区公共收益整改成效频频点赞。为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近日来滕州市纪委监委会同街道纪监工委,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开情况强化监督检查。
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能成为“糊涂账”。去年以来,滕州市纪委监委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围绕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公示管理不规范、侵占公共收益、矛盾调解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市纪委监委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情况开展统计摸底,组织督导检查人员按照每个街道不低于30%比例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街道纪监工委与各社区党委、城建工作岗以及物业公司等部门协同发力,构建“社区党委引领、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同共治”管理格局。通过制定完善的公共收益管理制度,将公共收益纳入专项基金管理,明确收支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专款专用,确保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
截至目前,共查处物业主管部门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4起,接收移交案件线索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推动17个住宅小区完成公共配套用房移交,收缴公共收益194.86万元,有效解决了困扰群众20多年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管理混乱等难题。
“接下来,我们将推广华滕小区专项整治示范经验,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让小区公共收益真正成为‘明白账’。”滕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