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安全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压紧压实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意识,锦官驿街道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突出问题定期曝光工作。

本期曝光台

点位1

地址:轻隐公寓(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00号)

房屋用途:民宿

隐患类别:消防安全隐患

具体问题:1.房间内未配备灭火器。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的规定。


具体问题:2.灭火器指针在黄线内,有使用危险。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的规定。


点位2

地址:点将台横街55号

房屋用途:老旧院落

隐患类别:消防安全隐患

具体问题:1.电瓶车飞线充电。

法律依据: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的规定。


点位3

地址:铜井巷9号

房屋用途:老旧院落

隐患类别:消防安全隐患

具体问题:1.电瓶车飞线充电。

法律依据: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的规定。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曝光不是根本目的,而是通过个别违法现象,提醒各生产经营主体,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

上期曝光回头看

点位1

地址:凯宾酒店(东大街97号)

具体问题:1.客房无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和手电筒。

整改前:


整改后:


具体问题:2.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整改前:


整改后:


点位2

地址:好乐迪KTV(东大街97号)

具体问题:1.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被灭火器抵挡。

整改前:


整改后:


具体问题:2.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指示灯损坏。

整改前:


整改后:


点位3

地址:冰雷破网吧(下东大街段36号2楼)

具体问题:1.灭火器巡检记录不规范。

整改前:


整改后:


点位4

地址:“万肃监狱”密室逃脱(银石广场商场6楼)

具体问题:1.灭火器巡检记录不全、摆放不规范。

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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