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 行草《自作詩册》

水墨絹本 冊頁十四開 一五五八年作
每開30.3 x 15 cm

裱邊藏印:千里湖邊客、復堂、復子、谷飲彣房、篛山樵采、靜寄軒、趙武(三次)、竹 裏人家、棠邨、撫辰(二次)、趙武、陳大㫻印、紫山一字曰嚴、只可就看未嘗借人 鈐印:文徵明印、衡山、悟言室印、停雲、真賞

題識:戊午(1558年)三月廿又四日燈下書。徵明。


嘉靖二年癸未(1523),文徵明五十四歲,經工部尚書李充嗣極力推薦,被朝廷授予翰林院待詔一職。但居京未久便生歸志,並一而再、再而三地創作《懷歸詩》,以寄思鄉之情。對文徵明來說,三年的翰林院待詔,雖然不是他人生最風光的時期,但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他引以為豪的一段重要經歷。


從目前存世的文徵明書法作品中,其時在京所作的組詩,應是他晚年寫得最多的內容。晚年的文徵明,對功名已相當淡漠。但對於自己擔任“待詔”一職的經歷,似乎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還津津回味。而此冊正是其典型的晚年組詩內容代表作之一。


此冊絹本,小字行草書,烏絲欄,合計七開十四頁,由冊首陳紫山題字及收藏印可判斷此冊裝裱早於清乾隆朝,原應為手卷,後改冊頁。陳紫山(清乾隆),江蘇溧陽人。與袁枚鄉試、會試同榜登第,自稱“元圭大師”。己未(1739)中進士,入翰林,升侍讀學士。


款署“戊午三月廿又四日燈下書”。作於嘉靖三十七年戊午(1558),文徵明時年八十九歲,所作有關早朝詩共二十首,此冊錄了十首:《午門朝見》、《奉天殿早朝》(二首)、《雨中放朝》、《雪後長安門侯朝》、《進春朝賀》、《元旦朝賀》、《實錄成蒙恩賜襲衣銀幣》、《內直有感》、《冬日下直左掖門眺望》。
從款識中可以看出,此作為文徵明八十九歲時夜晚篝燈所書,如此高齡,卻依然能做到端正謹飭,一絲不苟,字字珠璣。歷代書家於耄耋之年,能在夜晚篝燈寫字的很少。文徵明不僅能在晚年於燈下寫行草書,還能作小楷。董其昌在八十歲寫楷書《千字文》時深有體會地說:“小楷為文待詔晚歲愈工,年八十二,燈下尚作蠅頭書。”


鈐印中的“悟言室印”、“文徵明印”、“衡山”三印與上海博物館藏1558年作行書詩卷所用印章完全吻合。而在二玄社出版的《書跡名品叢刊——文徵明離騷、九歌、草書詩卷他》中的《草書詩卷》(東京國立博物館藏)中也用了“文徵明印”、“衡山”兩方印章,且同為戊午年所作。雖用禿筆硬毫書於絹上,仍落筆不拘,決無衰遲之態,實屬不易。而結構典型,撲人眉宇,甚足珍也。


查閱《文徵明年表》發現其晚年多喜用烏絲欄作書,且多為紙本,而絹本烏絲欄者甚少。在市場中也幾未曾見。本冊內容完整,筆法精絕,品相尚佳,裝潢考究,是文氏不可多得的行草書冊頁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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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陈丽玲

主编 | 廖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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