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网

温州市龙湾区横街学校(状元第一小学)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龙湾区横街学校(状元第一小学)扩建工程已由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6-330303-04-01-250685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龙湾区状元第一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龙湾区状元第一小学、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鑫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位于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50号,用地面积14444.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4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5888平方米(包括教学楼8600平方米,食堂1310平方米,风雨球场1490平方米,艺体楼1900平方米,图书馆600平方米,报告厅500平方米,活动空间148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9855平方米(含地下室计容面积253平方米,地下室不计容面积9602平方米),架空连廊445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7个,以及装修、绿化、景观等工程。项目总概算为21262.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99.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70.34万元,预备费492.92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用地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服务等;

2.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同时发布。

1. 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龙湾区状元第一小学、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汤家桥路138号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577­88922889招标代理机构:温州鑫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1158号温州金属大厦1306室联系人:翁先生电话:13868880319监督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电话:0577-86966717

投诉、爆料加微信:wenzhoushike、dayongqiang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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