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近日,民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民政部老龄工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聚焦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从预警防范、发现报告、化解处置等环节,推动建立健全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闭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该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也要看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涉老矛盾纠纷、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老年人维权部门协同力度不够,专业服务有待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这位负责人表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同时,设立专章规定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家庭成员盗窃、诈骗、侵占老年人财物,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不同情形相应的责任和处罚,要求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受理有关申诉、控告和检举。《意见》立足细化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政策,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老年人在每一项行政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上述负责人还介绍,《意见》针对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做法,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络,开展交流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同时,着力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统筹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着力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意见》提出推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等老年人集中的机构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增加法律服务供给,发挥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力量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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