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更名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鲤城等四家法院人民法庭更名、撤销、新设的批复》(闽高法政〔2025〕41号),现将我院人民法庭更名情况通告如下:
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更名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凤城人民法庭。
特此通告。
安溪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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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督察室 魏薇
本期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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