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 食用植物油 违法行为, 2025 年,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整治 食用植物油 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 全 市 食用植物油 生产经营主体 食用植物油 违法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证生产经营。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从事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植物油生产企业或小作坊使用低价食用植物油冒充高价食用植物油,如棉籽油冒充大豆油、浸出油冒充压榨油,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以及食用植物油流通经营单位销售无标签标识等“三无”食用植物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虚假标注。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或小作坊使用食用植物调和油未标注或虚假标注成分比例,转基因食用植物油未按规定显著标示,将食用植物油浸出工艺虚假标注为压榨工艺等违法违规行为;入网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
(四)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散装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未履行交付装卸运输管理责任义务、罐车混装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的违法行为;
(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中添加香精香料、色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其他涉及食用植物油安全的问题线索。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可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二)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表述清楚,请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事由,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保密规定,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电话:0551-12315(请说明是食用植物油违法线索举报)
受理邮箱:hefeishipinchu@126.com(仅受理食用植物油违法线索举报)
邮寄举报地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路办公区303室(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邮编:230001
特此公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END 感谢关注合肥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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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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