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化解


5月14日,宁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一天的时间成功调解两起纠纷,涉案标的近10万元当场履行完毕,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与群众满意的双赢,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高效解纷的法治担当。

运输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原告王某与被告吴某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被告为原告寻找承运车辆运输货物,双方就货物运输的起止地点、费用达成合意,但原告王某一直未收到货物,经与被告吴某核实,货物被中途卸车不知去向且未运抵约定地点,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其货物灭失及运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释明案件的利害关系,引导双方积极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方案,被告当庭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原告93000元,为这场争端画上休止符。

辣椒苗款惹争议

耐心调解促履行

被告佟某在原告松原某公司种植基地多次购买辣椒苗共计54000株,并出具欠条两份,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后,佟某仍迟迟未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具备调解基础。但在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指责被告拖欠债款多年,被告则认为当时原告提供的辣椒苗存在质量问题。承办法官从多方面进行调解,缓和双方愤懑的情绪,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佟某当庭向原告支付欠款3000元,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从针锋相对到互谅互让,法官的调解艺术不仅在于定纷止争,更在于唤醒人性善意、修复社会关系。今后,宁江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树牢“如我在诉”意识,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让司法成为化解矛盾的“终点站”。

【松原中院欢迎您关注】

来源:宁江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