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天啦!房东被发函,要求补交13年的税!
城中村里面,其实90%以上的房东都没有交这个税吧?目前康乐村有房东,被发红头催缴通知,要求他把2012-2025年,整整13年的租房收益缴纳税费!
这究竟是咋回事?
该网友上传的出租屋综合税催缴通知可以得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你户至今未办理登记和(未交少交)个人出租房屋税收,请你于20255年5月21日前携带下列证件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方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承租方承租房屋用途说明原件(单位需加盖公章)
5.出租方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
前往出租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补交)2012年1月至202年5月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逾期未办理登记和缴纳税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针对此事,众多网友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有网友指出,正常出租走合同,开票的都要交税,但一般租房的都没有,既不开票也不交税,只有公司租赁的要开票要交税。
有网友评论,出租屋要交税,这是基本常识,所有的房东都知道。只不过很多房东不申报,出租屋中心管不过来而已。现在要收,你当然得给。
有网友发帖,我被要求补交过,当初出租没有上报,卖房子的时候,房管局要一个什么东西证明,那个证明一定要出租屋管理中心开出来,我当时补交三四千的税才顺利把房子卖掉。
有网友回复,你以为房东是傻呀,到后来房租一涨,到最后还不是租客来承担,这不是变相提高房租吗,普通人一点点的钱也要被榨干。
城中村的很多房东出于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出租房子不需要交税,既未备案租赁合同,也未申报租金收入,从而导致被要求补税,但也有的房东提前就完成了备案租赁合同,申报租金收入,但他们往往会将自己需要缴纳的税金,转移在租客的头上,从而增加租客的负担。
对此,你怎么看?